第795章 光脚不怕穿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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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恩之信心满满地就要走进去,突然一旁闪出来一个彪形大汉,一把便拎住了他的衣领,粗声粗气地问道:“怎么回事呢,这地方是女人进的,你一个大男人,要进去干嘛?”
“我认识你们大东家的,你让我去见她,以后自然会有你的好处。”林恩之个子本来也不算矮,可是在这个大汉面前,却跟个小鸡子一样,随随便便地便让他拎起来了。
他双腿使劲踢打着,都发现够不到地面,马上就识时务了,讨好地向着大汉笑着,掏了掏身上,除了掏出一手的污垢,什么也没有,只好许了个空口大白话。
大汉鄙夷地看着他肮脏的手,伸长胳膊,将他举远一点,说道:“我们东家是你想见就能见的?还不快滚!”
说着,他将林恩之狠狠向前一掷,抛了出去。
林恩之被他这一下甩得滚了好几圈才停下来,撞得头晕眼花。好容易站起来了,还不死心想要向里闯,却被一旁一声重重的跺脚声惊到。
刚才那个大汉,站在一旁动也不动,只是抱着胳膊,沉着脸看着他。
林恩之看到他那凶悍的样子,一下子便失去了所有的勇气,只能灰溜溜地跑掉了。
一直跑出了三条街了,他才小心翼翼地回/一/本/读/小说 ybdu头看,发现那个大汉并没有追过来,他的紧张才稍稍缓解了一点。
可是马上,他又记起自己这一路的艰辛来。
没有钱坐车,没有钱吃饭,没有钱住宿……这一路,他是吃了多少苦头、受了多少累、费了多少时间,才终于一路走到了京城!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竟然连顾茗的面都见不着!
十四娘,既然你不仁在前,那就休怪我不义在后!
林恩之恨得咬牙切齿,胸口大力起伏着,拳头捏得紧紧的,像困兽一样,在这条寂静的小巷子里转来转去。
不行,不能就这么便宜了顾茗!一定要让她付出代价来!
可是,现在的她,那么高高在上,而现在的自己,却是如此下贱……林恩之靠坐在墙角,面前放着他吃饭的家伙——一只缺了大半边的陶碗,垂着头,沉着脸,在那里思考着。
这里是一个不算太繁华的集市,收入不算好,所以他在这里乞讨,也没有人来跟他抢。
只是他的心思完全不在乞讨上。他只是在那里恶狠狠地想着,怎么才能够报复。想到可恨处,便不由得露出阴鸷而狠毒的表情。幸好他的头始终低垂着,不然,让路过的人看到了,谁敢给他丢铜钱?
“光脚的还怕穿鞋子的?”突然一旁有人大声嚷嚷起来,也不知道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反正挺热闹的。
很多人都凑过去看热闹了。
林恩之看着自己身边那个卖鞋子的胖妇人也屁颠屁颠地跑去看热闹了,赶紧伸过手去,将自己已经盯了半天的、正好合自己脚大小的那双鞋子揣到了怀里,然后赶紧便抽身走人。
连讨到偷,这就是这几个月来他的求生之术。
然后他再次找到一个墙角,蹲下,继续想着对付顾茗的方法。
突然间,他想到刚才听到的那句话。
对呀,这句话简直是说得再好不过了,光脚的人,难道还怕那些穿鞋子的贵人不成?
反正他现在已经是一条贱命了,顾茗却不同,她有身份有地位,还那么有钱……真正要是跟自己扯上了关系,那紧张的、害怕的,肯定不是自己。
像她现在的年纪,也正是谈婚论嫁的时候了……如果这个时候,京城里传出言论来,说她大名鼎鼎的“三与十四”的大东家,曾经与一个乞丐有婚约……
他就不信她不急!
到时候,就不是自己想办法上门去找她了,而是她得派出无数人大街小巷地寻找自己了!
而那个今天敢扔自己的守门大汉,自己一定得好好治治他!
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真是太棒了,林恩之不由得高声大笑三声。
一旁卖针头的货郎有些怪异地看了他一眼,觉得这个人疯掉了,赶紧挑起自己的担子,挪到离他远一点的地方了。
心底主意一定,林恩之再打量自己身处的市集,便已经很不满意了。
原本他寻找这个市集,还是颇花费了一番心思的。市集太大、有钱人比较多的地方,他肯定是进不去的……只要敢放下碗乞讨,还不等讨到钱,铁定会被揍一顿。
这件事情,他有过多少的亲身体会,不必再说。
而太穷太差的地方,那里的人息生活就已经很艰难了,哪里还有多余的钱给别人?
眼前这个是他能够找到的、不会挨打的最好的地方了。
可是现在他有了别的想法,那这个市集的档次在他看来,就太低了。
像这样的地方,就算是一个流言传出去,也传不到上等人的世界里啊……
传不到上等人耳朵里,那对顾茗的生意什么的,就几乎没有影响嘛!
林恩之抱起自己的破碗,再次站起来,决定换个地方。
要换一个京城各个大户人家的管事、采买们最喜欢去的地方,那里的什么消息,只要一传开,很快便能够传到那些贵人们的耳朵里了。
那样,顾茗才会害怕,才会来找自己……
他一手抱着自己的破碗,将那根长长的细细的打狗用的竹竿夹在腋下,昂首挺胸、雄纠纠气昂昂地离开了。
“这个乞丐果然是脑子坏掉了。”小货郎一直观察着他,看到他离开,便指着他对身边人说道。
那人仔细地观察了一阵,感觉一个乞丐竟然迈着官员的八字步,也不禁同感地点点头。
得益于以前在五城兵马司干过很长时间的,林恩之对京城的地界,还是比较熟的,特别是这种人层人聚集的地方。
于是他熟门熟路地便过来了。
不过到之前,他还是先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仪容。就好像以前他到汝南找顾望一样,去之前是特地倒腾过自己形象的——虽然脚下的鞋子是破的,衣裳上尽是洞,可是却并不脏,也不乱,头发上插着的虽然是树枝,可是头发却是一根也不乱的。
这样的形象是很重要的。
于是这次,他再一次按照上次打扮起来。
林恩之信心满满地就要走进去,突然一旁闪出来一个彪形大汉,一把便拎住了他的衣领,粗声粗气地问道:“怎么回事呢,这地方是女人进的,你一个大男人,要进去干嘛?”
“我认识你们大东家的,你让我去见她,以后自然会有你的好处。”林恩之个子本来也不算矮,可是在这个大汉面前,却跟个小鸡子一样,随随便便地便让他拎起来了。
他双腿使劲踢打着,都发现够不到地面,马上就识时务了,讨好地向着大汉笑着,掏了掏身上,除了掏出一手的污垢,什么也没有,只好许了个空口大白话。
大汉鄙夷地看着他肮脏的手,伸长胳膊,将他举远一点,说道:“我们东家是你想见就能见的?还不快滚!”
说着,他将林恩之狠狠向前一掷,抛了出去。
林恩之被他这一下甩得滚了好几圈才停下来,撞得头晕眼花。好容易站起来了,还不死心想要向里闯,却被一旁一声重重的跺脚声惊到。
刚才那个大汉,站在一旁动也不动,只是抱着胳膊,沉着脸看着他。
林恩之看到他那凶悍的样子,一下子便失去了所有的勇气,只能灰溜溜地跑掉了。
一直跑出了三条街了,他才小心翼翼地回/一/本/读/小说 ybdu头看,发现那个大汉并没有追过来,他的紧张才稍稍缓解了一点。
可是马上,他又记起自己这一路的艰辛来。
没有钱坐车,没有钱吃饭,没有钱住宿……这一路,他是吃了多少苦头、受了多少累、费了多少时间,才终于一路走到了京城!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竟然连顾茗的面都见不着!
十四娘,既然你不仁在前,那就休怪我不义在后!
林恩之恨得咬牙切齿,胸口大力起伏着,拳头捏得紧紧的,像困兽一样,在这条寂静的小巷子里转来转去。
不行,不能就这么便宜了顾茗!一定要让她付出代价来!
可是,现在的她,那么高高在上,而现在的自己,却是如此下贱……林恩之靠坐在墙角,面前放着他吃饭的家伙——一只缺了大半边的陶碗,垂着头,沉着脸,在那里思考着。
这里是一个不算太繁华的集市,收入不算好,所以他在这里乞讨,也没有人来跟他抢。
只是他的心思完全不在乞讨上。他只是在那里恶狠狠地想着,怎么才能够报复。想到可恨处,便不由得露出阴鸷而狠毒的表情。幸好他的头始终低垂着,不然,让路过的人看到了,谁敢给他丢铜钱?
“光脚的还怕穿鞋子的?”突然一旁有人大声嚷嚷起来,也不知道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反正挺热闹的。
很多人都凑过去看热闹了。
林恩之看着自己身边那个卖鞋子的胖妇人也屁颠屁颠地跑去看热闹了,赶紧伸过手去,将自己已经盯了半天的、正好合自己脚大小的那双鞋子揣到了怀里,然后赶紧便抽身走人。
连讨到偷,这就是这几个月来他的求生之术。
然后他再次找到一个墙角,蹲下,继续想着对付顾茗的方法。
突然间,他想到刚才听到的那句话。
对呀,这句话简直是说得再好不过了,光脚的人,难道还怕那些穿鞋子的贵人不成?
反正他现在已经是一条贱命了,顾茗却不同,她有身份有地位,还那么有钱……真正要是跟自己扯上了关系,那紧张的、害怕的,肯定不是自己。
像她现在的年纪,也正是谈婚论嫁的时候了……如果这个时候,京城里传出言论来,说她大名鼎鼎的“三与十四”的大东家,曾经与一个乞丐有婚约……
他就不信她不急!
到时候,就不是自己想办法上门去找她了,而是她得派出无数人大街小巷地寻找自己了!
而那个今天敢扔自己的守门大汉,自己一定得好好治治他!
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真是太棒了,林恩之不由得高声大笑三声。
一旁卖针头的货郎有些怪异地看了他一眼,觉得这个人疯掉了,赶紧挑起自己的担子,挪到离他远一点的地方了。
心底主意一定,林恩之再打量自己身处的市集,便已经很不满意了。
原本他寻找这个市集,还是颇花费了一番心思的。市集太大、有钱人比较多的地方,他肯定是进不去的……只要敢放下碗乞讨,还不等讨到钱,铁定会被揍一顿。
这件事情,他有过多少的亲身体会,不必再说。
而太穷太差的地方,那里的人息生活就已经很艰难了,哪里还有多余的钱给别人?
眼前这个是他能够找到的、不会挨打的最好的地方了。
可是现在他有了别的想法,那这个市集的档次在他看来,就太低了。
像这样的地方,就算是一个流言传出去,也传不到上等人的世界里啊……
传不到上等人耳朵里,那对顾茗的生意什么的,就几乎没有影响嘛!
林恩之抱起自己的破碗,再次站起来,决定换个地方。
要换一个京城各个大户人家的管事、采买们最喜欢去的地方,那里的什么消息,只要一传开,很快便能够传到那些贵人们的耳朵里了。
那样,顾茗才会害怕,才会来找自己……
他一手抱着自己的破碗,将那根长长的细细的打狗用的竹竿夹在腋下,昂首挺胸、雄纠纠气昂昂地离开了。
“这个乞丐果然是脑子坏掉了。”小货郎一直观察着他,看到他离开,便指着他对身边人说道。
那人仔细地观察了一阵,感觉一个乞丐竟然迈着官员的八字步,也不禁同感地点点头。
得益于以前在五城兵马司干过很长时间的,林恩之对京城的地界,还是比较熟的,特别是这种人层人聚集的地方。
于是他熟门熟路地便过来了。
不过到之前,他还是先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仪容。就好像以前他到汝南找顾望一样,去之前是特地倒腾过自己形象的——虽然脚下的鞋子是破的,衣裳上尽是洞,可是却并不脏,也不乱,头发上插着的虽然是树枝,可是头发却是一根也不乱的。
这样的形象是很重要的。
于是这次,他再一次按照上次打扮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