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重返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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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悠长的吐气声中,高歌缓缓睁开了眼睛。双眸中神光湛然如电,好一会,高歌才调整气息,收敛是一身满溢的剑意。
昨夜在万木城杀的人太多了,哪怕是刚修炼过混元金刚诀,中正淳厚的真力也难以消除掉神魂中高扬的剑意和杀气。
昨夜高歌并没有在万木城待的太久,来回杀了几遍后,万木城之内就再不见一个活人。高歌又等了一会,也不见长青会组织人来报仇,就退出了幻魔界。
在幻魔界中,那种掌握至高力量的感觉,确实美妙。可正因为如此,高歌才不能沉迷。那些感觉,都是虚伪不真的。现实世界的力量,才是真正的力量。
回到现实后,巨大的力量落差让高歌很不适应,修炼了半宿混元金刚诀,才把神魂和身体重新协调起来。
高歌发现,在调整神魂和身体不协调的过程中,对于身体和神魂都是一种极好的磨炼。调整过后,高歌甚至能感觉到身体和神魂都被淬炼的更加精纯。虽然这进步微小无比,却非常的珍贵。
这个发现,也算是一个惊喜。至少,进出幻魔界,对于高歌来说有着多重的好处。不过,白天还要去上课,临近期末,高歌也要参加很多的考试,结业学过的科目。
这些考试对于高歌当然没有难度,但课本怎么也是要看一遍的。而且回来了,怎么也要去课堂上几天的课。知识,是无尽的,能多学一点,总是好的。
白天上课学习,晚上在幻魔界杀人战斗,磨炼剑法。后半夜用来修炼。这是高歌对最近生活的安排。
从入定中清醒过来后,高歌去卫生间冲了个澡,把金乌战衣换了下来。大夏天头上,在学院里穿的如此笔挺光鲜,有些夸张,也不合时宜。
在以前的背包中选件简单白色短袖和牛仔裤,在配一双浅白休闲布鞋,高歌身上的锋芒立即去了五分。这不止是衣服的作用,还是高歌收敛气息的结果。
出了卧室,客厅中只有刘阳在摆弄自己的水晶记录器,看到高歌又换了身平常到寒酸的打扮,忍不住有些发酸的道:“哥,您真低调啊……”
高歌哈哈一笑,“那身衣服是用来装门面的,穿坏了就没的换了还是咱这身简单随意。”
刘阳也穿的是短袖、和休闲长裤,可相比之下,其最新的流行款式和高档的面料、做工,让皮肤微黑貌不惊人的刘阳显出了几分潇洒的气息来。
手腕上前卫豪华的飞星器,还有脖颈上挂着的赤金储物链,都在不经意间显示刘阳丰厚的身家。
两年未见,刘阳也少了几分商人式的油滑,多了几分沉稳。在学院的两年,让他变化很大。当然,骨子里的商人味道,却是怎么的也去不掉的。
对于高歌的再次出现,刘阳的感觉也很复杂。两年前,高歌光芒四射,寝室中其他三人虽然各有家世,各有才能,却在他面前黯然无光。刘阳更是以小弟的姿态,和高歌混了几天。
那时候的高歌,放荡而嚣张,偏偏才华横溢,不管对他的性格有什么看法,对他的才华却少有人不佩服的。可在突然之间,高歌就无声无息的消失了。
就像是一颗流星般,在夜空中闪耀出一道璀璨的光芒后,就再无踪影。
两年后,如同他的消失一般,高歌再次没有任何预兆的出现了。这次出现的高歌,衣饰华贵笔挺,还带着一身的逼人锐气,甚至比两年前还多了些威严和煞气。
刘阳自觉两年来用心学习,进步极大。可再次面对高歌时,却感觉到彼此间的差距似乎更大了。对此,刘阳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
几个人喝酒时,高歌对于两年来的去向说的云山雾罩,让刘阳也是难辨其中真假。不过刘阳却看的出,高歌左手中指带的那个古朴大气的戒指,质料不凡,很像是储物法器啊。
刘阳不知道高歌这两年究竟去干什么了,可不务正业,哪怕赚了大钱,也是不值得的。对此,刘阳心里到是颇为自得。再看高歌的言行举止,和两年前也没什么分别,虽然看上去光鲜华丽,在刘阳看来,也不过是在同学面前摆摆阔罢了。
可时隔一夜后,高歌却再次换回了两年前的清苦简单打扮,让刘阳有些意外。可看高歌穿的自然样子,丝毫不像是在装假或是玩低调。
刘阳始终琢磨不透高歌,对此更是莫名。不过高歌这身打扮,却让他心情陡然就好了起来。急忙热情的道:“哥,你这身衣服早过时了,我那还有两身没穿的新买衣服,你先拿去……”
高歌摆手谢道:“不了,低调是种美德啊。哥这么帅,穿的再拉风,不是把你们的光芒都遮挡了,嘿嘿……”刘阳这个人虽然骨子里有商人的圆滑,却非常会做人,一般来说,都不会让人讨厌的。
刘阳表现了自己热心豪爽后,也不多做勉强,只是低笑道:“两年前,咱们做的买卖还有一些余款没给你呢,等会我算下,把钱给你啊。”
高歌对此虽然不在意,不过这是他应得的,也没无需客气,点点头道:“好啊,不过不急,现在哥也算是有钱人了,哈哈,等晚上的,我回请啊,你们都有女朋友了没,都带上……”
高歌和刘阳说话时,周君辉和秋浩雨也都从房间出来了,听到高歌要请客,两个人到也不推脱,周君辉道:“好啊,一定要吃大户。”
秋浩雨点了点头,虽然略显矜持,却也是他本来的风格,到不是和高歌有什么隔膜。
四个人客厅中闲聊了一会,等时间差不多了,几个人才御剑上课去了。高歌和秋浩雨是同班同学,课程也都是一样的。
没了金乌战衣,还没有飞剑,高歌现在想飞天,就需要使用斩神剑了。不过有秋浩雨这个免费的飞剑可做,高歌到也不虚费力。
秋浩雨这两年修为愈发精纯,用飞剑载着高歌,只是小事一件。今天上午的课是神文理论史,任课老师是张绮云。
班主任的课,当然没人敢不听。当秋浩雨和高歌达到临溪阁时,三层的教室已经差不多要坐满了。
高歌的突然出现,几乎吸引了所有人的关注目光。当初,高歌在98届新生中,是最为闪耀夺目的一个。打破迷宫记录,一曲沧海一声笑轰动整个学院,随后,又和神文理学院的学生会会长决斗,一击获胜,这些都高歌成为新生中的传奇。
可高歌在决斗后突然消失,让他的传奇更有了戏剧性。对于高歌的消失,曾经有过众多的版本,被许多新生津津乐道。
作为同班同学,众人和高歌虽然几乎没有接触,却都没有不认识高歌的。许悠悠,也坐在前排,看到高歌时,许悠悠有些意外似乎还有些欣喜,最后,有些羞涩的对高歌笑了笑。
高歌看到许悠悠安然无恙,而且这么快就上课了,显然,被拐骗并没有对她造成什么影响。高歌也对许悠悠点了点头,却没说什么。
和秋浩雨在最后面找了一个座位坐好,周围的同学虽然都好奇无比,秋浩雨,虽然不显山不露水,却是班级里公认的高手。而他这个人,孤言寡语,不喜和人多话。两年下来,和众人也不过是点头之交。因此,也没什么人冒失的过来打招呼。
没一会,张绮云拎着教案走了进来,今天她穿了一身白色的女式西服,一改以外的晦暗风格,让众人不由的眼睛一亮。
张绮云站在讲台前,目光一扫看到了高歌,冷若冰霜的表情稍微缓和了一些。以她的身份,当然知道高歌到底去做什么了。高歌是个天才,这毋庸置疑。但他的性格,同样的让人难以接受。
张绮云对高歌谈不上欣赏,但高歌能乖乖的来听课,还是让她有些欣慰。张绮云想了下道:“停学两年的高歌同学回来了,作为一个集体,我们欢迎高歌同学的归来,以后,大家要相互帮助……”
被点名的高歌站起来,对着周围拱手作势,一副让大家多多关照的架势。不少人鼓起掌来,到不是对高歌多喜欢,不过是配合气氛喜欢热闹罢了。
回到课堂的第一天,高歌在秋浩雨的带领下,听了两堂课,不过大部分时间高歌都在研究他的水镜记录器中的内容。有些课程对于他来说,有些简单了。
好在学院的风气自由,教授们对于学生的小动作并不太在意。当然,考试的时候这样的学生也会得到特殊的关照,确保他不会有任何作弊的机会。
上完一天的课后,高歌、秋浩雨、周君辉、刘阳几个人又聚在了一起。这次,周君辉和刘阳分别都带了个女友。
周君辉的女友名叫洛初静,样貌很清秀,气质高雅,却又落落大方。刘阳的女友叫白冰,长相美艳,衣饰华贵,露脐的清凉短袖和三分短裤,让她看上去火辣性感。不过,性情有些高傲。看到高歌的打扮后,很明显的皱了下眉,露出不以为然的神色来。
在学院第一层的仙人居内,几个人在大厅围成一桌。仙人居是学院中档偏下的饭馆,既然高歌说请客,众人也不好去太好的地方。
大厅的人很多,声音也颇为喧哗,白冰对这里吃饭颇有些不满,暗地里掐了刘阳好几把,对这里的环境、饭菜也多有挑剔。
不过周君辉和秋浩雨这两人都没说话,她虽然不太高兴,脸上还能凑出一副笑容来。众人坐在一起,因为两个女生和高歌不熟,大家就说些近来的趣事。
“听说了么,昨天幻魔界的紫阳山脉那,有一个叫风玄的家伙屠杀了十万修者,把整座万木城都杀的血流成河。据说,当时的景象惨烈无比,紫阳山脉的论坛,有无数人在发帖骂风玄,几乎把整个论坛都刷爆了……”讲起这些八卦来,刘阳是眉飞色舞,语气夸张,很能吸引人的注意。
白冰双眸露出崇拜迷醉之色,有些狂热的道:“真是太酷了,一人屠一城,持剑横行,无人可当。这才是强者,这才是男人啊,好喜欢啊……”V
“呼……”悠长的吐气声中,高歌缓缓睁开了眼睛。双眸中神光湛然如电,好一会,高歌才调整气息,收敛是一身满溢的剑意。
昨夜在万木城杀的人太多了,哪怕是刚修炼过混元金刚诀,中正淳厚的真力也难以消除掉神魂中高扬的剑意和杀气。
昨夜高歌并没有在万木城待的太久,来回杀了几遍后,万木城之内就再不见一个活人。高歌又等了一会,也不见长青会组织人来报仇,就退出了幻魔界。
在幻魔界中,那种掌握至高力量的感觉,确实美妙。可正因为如此,高歌才不能沉迷。那些感觉,都是虚伪不真的。现实世界的力量,才是真正的力量。
回到现实后,巨大的力量落差让高歌很不适应,修炼了半宿混元金刚诀,才把神魂和身体重新协调起来。
高歌发现,在调整神魂和身体不协调的过程中,对于身体和神魂都是一种极好的磨炼。调整过后,高歌甚至能感觉到身体和神魂都被淬炼的更加精纯。虽然这进步微小无比,却非常的珍贵。
这个发现,也算是一个惊喜。至少,进出幻魔界,对于高歌来说有着多重的好处。不过,白天还要去上课,临近期末,高歌也要参加很多的考试,结业学过的科目。
这些考试对于高歌当然没有难度,但课本怎么也是要看一遍的。而且回来了,怎么也要去课堂上几天的课。知识,是无尽的,能多学一点,总是好的。
白天上课学习,晚上在幻魔界杀人战斗,磨炼剑法。后半夜用来修炼。这是高歌对最近生活的安排。
从入定中清醒过来后,高歌去卫生间冲了个澡,把金乌战衣换了下来。大夏天头上,在学院里穿的如此笔挺光鲜,有些夸张,也不合时宜。
在以前的背包中选件简单白色短袖和牛仔裤,在配一双浅白休闲布鞋,高歌身上的锋芒立即去了五分。这不止是衣服的作用,还是高歌收敛气息的结果。
出了卧室,客厅中只有刘阳在摆弄自己的水晶记录器,看到高歌又换了身平常到寒酸的打扮,忍不住有些发酸的道:“哥,您真低调啊……”
高歌哈哈一笑,“那身衣服是用来装门面的,穿坏了就没的换了还是咱这身简单随意。”
刘阳也穿的是短袖、和休闲长裤,可相比之下,其最新的流行款式和高档的面料、做工,让皮肤微黑貌不惊人的刘阳显出了几分潇洒的气息来。
手腕上前卫豪华的飞星器,还有脖颈上挂着的赤金储物链,都在不经意间显示刘阳丰厚的身家。
两年未见,刘阳也少了几分商人式的油滑,多了几分沉稳。在学院的两年,让他变化很大。当然,骨子里的商人味道,却是怎么的也去不掉的。
对于高歌的再次出现,刘阳的感觉也很复杂。两年前,高歌光芒四射,寝室中其他三人虽然各有家世,各有才能,却在他面前黯然无光。刘阳更是以小弟的姿态,和高歌混了几天。
那时候的高歌,放荡而嚣张,偏偏才华横溢,不管对他的性格有什么看法,对他的才华却少有人不佩服的。可在突然之间,高歌就无声无息的消失了。
就像是一颗流星般,在夜空中闪耀出一道璀璨的光芒后,就再无踪影。
两年后,如同他的消失一般,高歌再次没有任何预兆的出现了。这次出现的高歌,衣饰华贵笔挺,还带着一身的逼人锐气,甚至比两年前还多了些威严和煞气。
刘阳自觉两年来用心学习,进步极大。可再次面对高歌时,却感觉到彼此间的差距似乎更大了。对此,刘阳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
几个人喝酒时,高歌对于两年来的去向说的云山雾罩,让刘阳也是难辨其中真假。不过刘阳却看的出,高歌左手中指带的那个古朴大气的戒指,质料不凡,很像是储物法器啊。
刘阳不知道高歌这两年究竟去干什么了,可不务正业,哪怕赚了大钱,也是不值得的。对此,刘阳心里到是颇为自得。再看高歌的言行举止,和两年前也没什么分别,虽然看上去光鲜华丽,在刘阳看来,也不过是在同学面前摆摆阔罢了。
可时隔一夜后,高歌却再次换回了两年前的清苦简单打扮,让刘阳有些意外。可看高歌穿的自然样子,丝毫不像是在装假或是玩低调。
刘阳始终琢磨不透高歌,对此更是莫名。不过高歌这身打扮,却让他心情陡然就好了起来。急忙热情的道:“哥,你这身衣服早过时了,我那还有两身没穿的新买衣服,你先拿去……”
高歌摆手谢道:“不了,低调是种美德啊。哥这么帅,穿的再拉风,不是把你们的光芒都遮挡了,嘿嘿……”刘阳这个人虽然骨子里有商人的圆滑,却非常会做人,一般来说,都不会让人讨厌的。
刘阳表现了自己热心豪爽后,也不多做勉强,只是低笑道:“两年前,咱们做的买卖还有一些余款没给你呢,等会我算下,把钱给你啊。”
高歌对此虽然不在意,不过这是他应得的,也没无需客气,点点头道:“好啊,不过不急,现在哥也算是有钱人了,哈哈,等晚上的,我回请啊,你们都有女朋友了没,都带上……”
高歌和刘阳说话时,周君辉和秋浩雨也都从房间出来了,听到高歌要请客,两个人到也不推脱,周君辉道:“好啊,一定要吃大户。”
秋浩雨点了点头,虽然略显矜持,却也是他本来的风格,到不是和高歌有什么隔膜。
四个人客厅中闲聊了一会,等时间差不多了,几个人才御剑上课去了。高歌和秋浩雨是同班同学,课程也都是一样的。
没了金乌战衣,还没有飞剑,高歌现在想飞天,就需要使用斩神剑了。不过有秋浩雨这个免费的飞剑可做,高歌到也不虚费力。
秋浩雨这两年修为愈发精纯,用飞剑载着高歌,只是小事一件。今天上午的课是神文理论史,任课老师是张绮云。
班主任的课,当然没人敢不听。当秋浩雨和高歌达到临溪阁时,三层的教室已经差不多要坐满了。
高歌的突然出现,几乎吸引了所有人的关注目光。当初,高歌在98届新生中,是最为闪耀夺目的一个。打破迷宫记录,一曲沧海一声笑轰动整个学院,随后,又和神文理学院的学生会会长决斗,一击获胜,这些都高歌成为新生中的传奇。
可高歌在决斗后突然消失,让他的传奇更有了戏剧性。对于高歌的消失,曾经有过众多的版本,被许多新生津津乐道。
作为同班同学,众人和高歌虽然几乎没有接触,却都没有不认识高歌的。许悠悠,也坐在前排,看到高歌时,许悠悠有些意外似乎还有些欣喜,最后,有些羞涩的对高歌笑了笑。
高歌看到许悠悠安然无恙,而且这么快就上课了,显然,被拐骗并没有对她造成什么影响。高歌也对许悠悠点了点头,却没说什么。
和秋浩雨在最后面找了一个座位坐好,周围的同学虽然都好奇无比,秋浩雨,虽然不显山不露水,却是班级里公认的高手。而他这个人,孤言寡语,不喜和人多话。两年下来,和众人也不过是点头之交。因此,也没什么人冒失的过来打招呼。
没一会,张绮云拎着教案走了进来,今天她穿了一身白色的女式西服,一改以外的晦暗风格,让众人不由的眼睛一亮。
张绮云站在讲台前,目光一扫看到了高歌,冷若冰霜的表情稍微缓和了一些。以她的身份,当然知道高歌到底去做什么了。高歌是个天才,这毋庸置疑。但他的性格,同样的让人难以接受。
张绮云对高歌谈不上欣赏,但高歌能乖乖的来听课,还是让她有些欣慰。张绮云想了下道:“停学两年的高歌同学回来了,作为一个集体,我们欢迎高歌同学的归来,以后,大家要相互帮助……”
被点名的高歌站起来,对着周围拱手作势,一副让大家多多关照的架势。不少人鼓起掌来,到不是对高歌多喜欢,不过是配合气氛喜欢热闹罢了。
回到课堂的第一天,高歌在秋浩雨的带领下,听了两堂课,不过大部分时间高歌都在研究他的水镜记录器中的内容。有些课程对于他来说,有些简单了。
好在学院的风气自由,教授们对于学生的小动作并不太在意。当然,考试的时候这样的学生也会得到特殊的关照,确保他不会有任何作弊的机会。
上完一天的课后,高歌、秋浩雨、周君辉、刘阳几个人又聚在了一起。这次,周君辉和刘阳分别都带了个女友。
周君辉的女友名叫洛初静,样貌很清秀,气质高雅,却又落落大方。刘阳的女友叫白冰,长相美艳,衣饰华贵,露脐的清凉短袖和三分短裤,让她看上去火辣性感。不过,性情有些高傲。看到高歌的打扮后,很明显的皱了下眉,露出不以为然的神色来。
在学院第一层的仙人居内,几个人在大厅围成一桌。仙人居是学院中档偏下的饭馆,既然高歌说请客,众人也不好去太好的地方。
大厅的人很多,声音也颇为喧哗,白冰对这里吃饭颇有些不满,暗地里掐了刘阳好几把,对这里的环境、饭菜也多有挑剔。
不过周君辉和秋浩雨这两人都没说话,她虽然不太高兴,脸上还能凑出一副笑容来。众人坐在一起,因为两个女生和高歌不熟,大家就说些近来的趣事。
“听说了么,昨天幻魔界的紫阳山脉那,有一个叫风玄的家伙屠杀了十万修者,把整座万木城都杀的血流成河。据说,当时的景象惨烈无比,紫阳山脉的论坛,有无数人在发帖骂风玄,几乎把整个论坛都刷爆了……”讲起这些八卦来,刘阳是眉飞色舞,语气夸张,很能吸引人的注意。
白冰双眸露出崇拜迷醉之色,有些狂热的道:“真是太酷了,一人屠一城,持剑横行,无人可当。这才是强者,这才是男人啊,好喜欢啊……”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