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人不可有傲意,但不可无傲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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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渐起,带着一股凉意浸透肌肤,在这炎炎夏日却让人感到舒爽。深夜已落幕黎明破晓,街上行人不知何时多了起来,渐渐有了吆喝声。
街角,客栈内,人字房。
桌上还有本黄卷,蜡烛已成蜡碳。当白光照进漏窗时孟林也从床上起身,打开漏窗看向外街。
来京都前他曾算过银钱,省吃俭用依旧紧迫。更别说如今七月,天下学子全涌入京,物价上涨,他的银钱在住房时便已见底。
昨日为黄狗买了鸭腿,虽说不贵,十也去了七八。剩下的也只够下一顿,两碗素面罢了。
“三日虽饿不死人,但东云门三千仙梯,没有充足的体力精神,也难登一千。”深深吸了口气,孟林握紧了双拳,掌内血疤依稀还有印痕,只是痛楚却少了不知多少。
但城门之辱,岂能忘,又岂敢忘?
“赵室….林奕….孟某只求活下去,你们偏要如此相逼!”
“铲屎的,你打算怎么做?”孟林胸口处,墨珠幽光微闪,土狗不知何时出现在孟林身旁,大有深意的问道。
虽说墨珠刚刚发生异变,但土狗显然不是刚刚诞生,只是不知为何一直没有出现,自然知晓孟林曾发生过的事情。
“赵室夺我一州解元富贵权势,我便毁赵室一国富贵权势。马夫欲置我于死地,我便让他去死。林奕辱我,当有一日孟某定挫其锐气,断其锋芒以辱还辱!”孟林坚定道。
“大话谁都会说,命珠已认你为主,獒爷自然也是你的狗。只是獒爷的主人起码也要是修仙之人,若是你连仙门都无法进入,也就证明我们不是一条路的人。念你昨晚一碗葱花面一根鸭腿,獒爷送你百年之寿与一世富贵,待你死后再另寻一主。”
土狗缓缓道,看了一眼孟林钱袋,“这两碗素面钱,还是留给你自己吧。”
话音未落,土狗已消失在客栈内。
“靠我自己么?也好,孟某孤身来到京都,也未曾想过靠别人祈活。”孟林眼缓缓道,过了半响背着竹篓走向楼下,对着小二打了声招呼走向外街。
笔、墨、纸、砚、文家四宝,作为读书人,孟林自然随身带着。
大街上叫卖声不绝,询问多人后孟林走至一处文市,专卖古董文字之地。放下竹篓将其倒置后,把砚台放在上面,右手慢慢研墨。
所谓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孟林身为一州解元,即使是研墨,也自有一股文人气度。
七月的京都多的是学子,烟花之地与郊外美景虽是外来学子首选,但真要论起来,古文市集也绝对是学子首选不二之地。若可以淘上一本古集或古法器,再进入仙门,端是一桩美谈。
古文市集外,少有人停驻,但在孟林摆放竹篓研磨后,渐渐汇集了很多感兴趣的人。
“这里不是卖古文与奇珍异宝么,怎么今日有人摆起了现日摊?”一袭青衫读书打扮的青年,停在孟林竹篓前轻笑似有不解。
“还是以竹篓做桌椅,不知是哪里的穷酸书生,许是来京都仙门碰运气没银钱了吧。”在哪青年身旁,同样一身穿长衫的读书人开口言语中充满了不屑。
自古文人相轻,这话自是不错。
对于这些闹事者,孟林并没有驱赶,外人不屑于他,他又岂会看的上这些只是秀才的人?即使同是举人,可对于解元的他来说,也不过是榜名之后罢了。
而且有了这些人看热闹,可以吸引更多看热闹的人光顾他的摊子,他也可以更好的去卖诗。
“想不到,今日孟某要拿你的诗去卖钱,还真是应了你说以诗换酒的话。”孟林苦笑道。他曾遇到过一奇人以酒会之,两人谈天论地豪情万丈,临走时那人送他一诗,说是当成酒钱不占他便宜。
此事虽说已过了不知多久,可以孟林对他性子的了解,此人说一便是一。即使是此诗乃绝世之作,既然说送,他便不会将其流传出去,只是他未曾想过,有一日真要将此诗换成银钱。
回忆着脑中的诗文,孟林缓慢下笔,与那人相比他更擅长的是书法,因书写时的静更符合他的性子。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
“咦,此句有些功底。”围绕的人渐多,孟林一句刚落,便有一中年男子称赞。
“是啊,简单易懂,白酒刚刚酿熟时我从山中归来,黄鸡在啄着谷粒秋天长得正肥。一副山野村中怡然自乐的景象。”又一人称赞,他在古文集市中内的摆摊数年,今日看到门外围了许多人,以为有什么稀罕之物,便来凑个热闹。
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
高歌取醉欲*****,起舞落日争光辉。
“有些意思,有些意思。此诗虽只有数句却已是佳作,若是下几句立意高尚文字益佳,当为我赵国流传之作!”那中年人赞叹。
“难道的是这诗文中的豪放。”看到高歌取醉欲*******,那古文摊主摇头一乐,对眼前摆着竹楼的孟林心中竖起一个大拇指,这可不是一般人能作出来的。
“不过是有些功底罢了,诗文注重立意,此诗不过乡野村夫之作。写出这种乡野事情自然正常,怎么可能在写出高尚之意。”之前那高傲的青年不屑,下意识的反驳中年。
“可不是,此人在此地摆摊,显然早有准备。更何况这种功底,我等举人谁不能作出?而且这种鄙夷的事情也写在书上,实在侮辱圣贤。”那身穿青衫者点头微笑,轻浮的看向孟林。
在他眼中,此人不过是一个穷酸秀才,举人都不是,怎么可能作出什么佳作?
“两位说我也便罢了,可若论诗,二位给此诗提鞋孟某都觉得不配,也敢妄论侮辱圣贤?”
孟林眉头一皱,这两人言辞实在太过,他虽然平日不自夸,但是岂会作不出佳作?仅以他的文采,便甩这二人十万八千里,更何况是那人都认为他平生所作的上佳诗?
而且,此诗居然被评作侮辱圣贤,实在是最大的可笑!
人不可有傲意,但不可无傲骨,这就是孟林!
忍无可忍,自无须再忍!
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没有继续理会这二人,孟林笔尖一改,字里行间立刻充满了豪迈,笔走龙飞行云流水。虽没有了宁静书写的沉稳,但却充满了少年的意气风发,如这诗文的下半,一股狂傲不羁的风度,悠然跃于纸上。
那青年本还面色不屑,准备张嘴讥讽。可在孟林快速书写出,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后,嘴中的声音忽然戛然而止,只发出干咽的声音。
甚至周围的学子,声音也忽然有所静止。
“在下荆州解元孟林,一介村夫。”笔落,孟林抬起头,正视青年二人拱手抱拳。
微风渐起,带着一股凉意浸透肌肤,在这炎炎夏日却让人感到舒爽。深夜已落幕黎明破晓,街上行人不知何时多了起来,渐渐有了吆喝声。
街角,客栈内,人字房。
桌上还有本黄卷,蜡烛已成蜡碳。当白光照进漏窗时孟林也从床上起身,打开漏窗看向外街。
来京都前他曾算过银钱,省吃俭用依旧紧迫。更别说如今七月,天下学子全涌入京,物价上涨,他的银钱在住房时便已见底。
昨日为黄狗买了鸭腿,虽说不贵,十也去了七八。剩下的也只够下一顿,两碗素面罢了。
“三日虽饿不死人,但东云门三千仙梯,没有充足的体力精神,也难登一千。”深深吸了口气,孟林握紧了双拳,掌内血疤依稀还有印痕,只是痛楚却少了不知多少。
但城门之辱,岂能忘,又岂敢忘?
“赵室….林奕….孟某只求活下去,你们偏要如此相逼!”
“铲屎的,你打算怎么做?”孟林胸口处,墨珠幽光微闪,土狗不知何时出现在孟林身旁,大有深意的问道。
虽说墨珠刚刚发生异变,但土狗显然不是刚刚诞生,只是不知为何一直没有出现,自然知晓孟林曾发生过的事情。
“赵室夺我一州解元富贵权势,我便毁赵室一国富贵权势。马夫欲置我于死地,我便让他去死。林奕辱我,当有一日孟某定挫其锐气,断其锋芒以辱还辱!”孟林坚定道。
“大话谁都会说,命珠已认你为主,獒爷自然也是你的狗。只是獒爷的主人起码也要是修仙之人,若是你连仙门都无法进入,也就证明我们不是一条路的人。念你昨晚一碗葱花面一根鸭腿,獒爷送你百年之寿与一世富贵,待你死后再另寻一主。”
土狗缓缓道,看了一眼孟林钱袋,“这两碗素面钱,还是留给你自己吧。”
话音未落,土狗已消失在客栈内。
“靠我自己么?也好,孟某孤身来到京都,也未曾想过靠别人祈活。”孟林眼缓缓道,过了半响背着竹篓走向楼下,对着小二打了声招呼走向外街。
笔、墨、纸、砚、文家四宝,作为读书人,孟林自然随身带着。
大街上叫卖声不绝,询问多人后孟林走至一处文市,专卖古董文字之地。放下竹篓将其倒置后,把砚台放在上面,右手慢慢研墨。
所谓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孟林身为一州解元,即使是研墨,也自有一股文人气度。
七月的京都多的是学子,烟花之地与郊外美景虽是外来学子首选,但真要论起来,古文市集也绝对是学子首选不二之地。若可以淘上一本古集或古法器,再进入仙门,端是一桩美谈。
古文市集外,少有人停驻,但在孟林摆放竹篓研磨后,渐渐汇集了很多感兴趣的人。
“这里不是卖古文与奇珍异宝么,怎么今日有人摆起了现日摊?”一袭青衫读书打扮的青年,停在孟林竹篓前轻笑似有不解。
“还是以竹篓做桌椅,不知是哪里的穷酸书生,许是来京都仙门碰运气没银钱了吧。”在哪青年身旁,同样一身穿长衫的读书人开口言语中充满了不屑。
自古文人相轻,这话自是不错。
对于这些闹事者,孟林并没有驱赶,外人不屑于他,他又岂会看的上这些只是秀才的人?即使同是举人,可对于解元的他来说,也不过是榜名之后罢了。
而且有了这些人看热闹,可以吸引更多看热闹的人光顾他的摊子,他也可以更好的去卖诗。
“想不到,今日孟某要拿你的诗去卖钱,还真是应了你说以诗换酒的话。”孟林苦笑道。他曾遇到过一奇人以酒会之,两人谈天论地豪情万丈,临走时那人送他一诗,说是当成酒钱不占他便宜。
此事虽说已过了不知多久,可以孟林对他性子的了解,此人说一便是一。即使是此诗乃绝世之作,既然说送,他便不会将其流传出去,只是他未曾想过,有一日真要将此诗换成银钱。
回忆着脑中的诗文,孟林缓慢下笔,与那人相比他更擅长的是书法,因书写时的静更符合他的性子。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
“咦,此句有些功底。”围绕的人渐多,孟林一句刚落,便有一中年男子称赞。
“是啊,简单易懂,白酒刚刚酿熟时我从山中归来,黄鸡在啄着谷粒秋天长得正肥。一副山野村中怡然自乐的景象。”又一人称赞,他在古文集市中内的摆摊数年,今日看到门外围了许多人,以为有什么稀罕之物,便来凑个热闹。
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
高歌取醉欲*****,起舞落日争光辉。
“有些意思,有些意思。此诗虽只有数句却已是佳作,若是下几句立意高尚文字益佳,当为我赵国流传之作!”那中年人赞叹。
“难道的是这诗文中的豪放。”看到高歌取醉欲*******,那古文摊主摇头一乐,对眼前摆着竹楼的孟林心中竖起一个大拇指,这可不是一般人能作出来的。
“不过是有些功底罢了,诗文注重立意,此诗不过乡野村夫之作。写出这种乡野事情自然正常,怎么可能在写出高尚之意。”之前那高傲的青年不屑,下意识的反驳中年。
“可不是,此人在此地摆摊,显然早有准备。更何况这种功底,我等举人谁不能作出?而且这种鄙夷的事情也写在书上,实在侮辱圣贤。”那身穿青衫者点头微笑,轻浮的看向孟林。
在他眼中,此人不过是一个穷酸秀才,举人都不是,怎么可能作出什么佳作?
“两位说我也便罢了,可若论诗,二位给此诗提鞋孟某都觉得不配,也敢妄论侮辱圣贤?”
孟林眉头一皱,这两人言辞实在太过,他虽然平日不自夸,但是岂会作不出佳作?仅以他的文采,便甩这二人十万八千里,更何况是那人都认为他平生所作的上佳诗?
而且,此诗居然被评作侮辱圣贤,实在是最大的可笑!
人不可有傲意,但不可无傲骨,这就是孟林!
忍无可忍,自无须再忍!
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没有继续理会这二人,孟林笔尖一改,字里行间立刻充满了豪迈,笔走龙飞行云流水。虽没有了宁静书写的沉稳,但却充满了少年的意气风发,如这诗文的下半,一股狂傲不羁的风度,悠然跃于纸上。
那青年本还面色不屑,准备张嘴讥讽。可在孟林快速书写出,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后,嘴中的声音忽然戛然而止,只发出干咽的声音。
甚至周围的学子,声音也忽然有所静止。
“在下荆州解元孟林,一介村夫。”笔落,孟林抬起头,正视青年二人拱手抱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