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血腥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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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论,游盗团里的一天还是挺充实的,高文仿佛突然回到了高中时光。
早上六点整,屋外就响起了起床号。没地方洗漱,随意抹了两把脸,高文来到屋外,参加早饭之前的“晨会”。“晨会”之后是早餐,然后整个上午是两节“成功学”课程,讲师自然是头狼本人。他在台上滔滔不绝,连讲三个小时连口水都不用喝,台下人听得如痴如醉,看着就像失了魂一样。
到了下午,整个游盗团终于有了些土匪强盗的气质,开始为晚上的劫掠做最后的准备。高文是新人,是炮灰,稍微机密一点的地方就不许靠近,高文也不愿意搭理这些将死之人,躲在屋中静候夜色降临。
很快整个下午都被消磨干净,到了晚饭时间。今天的“晚训”跟以往有些不同。
天还微亮着,村中央就点燃了一盆篝火,整个团中五十多人,人人都分到了一碗酒。酒色暗黄,还飘着杂质,抿一口,满嘴苦涩没有回甘,无疑这是劣质酒。众人都捧着酒碗,神情肃穆,仿佛在参加什么宗教仪式一样。
头狼弗雷跳上了台子,开始进行最后的演讲。
如果忽略他讲话的内容,头狼弗雷是高文见过所有人中演讲最具煽动性的,他能轻易激起一个人心中隐藏最深的恶意,仅用一席话,便能将人变成鬼。汤姆就站在高文旁边,听了一刻钟,他端酒碗的手都开始颤抖,眼神无法形容,高文能看得出,他崇拜台上的人,像相信神一样相信他。他彻底丧失了思考能力,正式成为头狼麾下的行尸走肉。
“干他娘!”演讲结束,头狼在台上声嘶力竭的喊出一句脏话,然后将碗中酒灌进嗓中,再用力一摔,将酒碗在地上摔的粉碎,像誓师一样。
“干他娘!!!”场下怒吼声,摔碗声响成一片。高文看到汤姆双鼻向外喷火,握刀的手青筋外显,恨不能现在就砍上一颗头颅当下酒菜。
他如愿以偿。
“带上来!”头狼一挥手,大声喊道。他的副手不知从哪里拖上来一个蒙眼的老妇人,头狼压着她的脖子,强迫她跪倒在地。她颤抖着,惊恐着,从她身上的每一处都能看到无助。高文意识到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台下的所有人也都明白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欢呼声,竟然响起了欢呼声。头狼高举一把砍刀,向着台下问道:“谁来!”
“我来!”声音从耳旁传来,汤姆立刻大吼一声,三步并作两步,一个大跃跳上了木台子,又喊了一声:“我来!”
“好!”头狼将砍刀向前一推,汤姆顺势接过。他双手握刀,就像拿着锄头,舔了舔嘴唇,找准角度,一刀挥下。
高文闭上了眼睛。在残留的视觉中,他看到了一道银光,一颗头颅,一片血红。即使闭着眼睛,传进耳中的声响也清晰的告诉了他一切。通过耳朵去看,只见四面皆红,天是红的,地是红的,一切的一切,都染上了永不褪色的血腥红。他仿佛置身于血海漩涡之中,向前看,向后看,向左看,向右看,到处都是滔天的血浪。脚踩着唯一一片没有被淹没的孤岛,高文只能垫着脚站,不然那血就要脏了他的鞋底。
欢呼声冲天而起,游盗们得到了莫大的满足,血腥的仪式到达了高潮。而高文,如同身坠地狱之中。
整个仪式结束之后,整个游盗团开始行动,目标德隆镇,高文和汤姆作为炮灰,走在整个队伍的最前方。春三月的晚风十分舒适,赢面吹在脸上,稍稍吹散了一些血型气,但汤姆就站在高文旁边,他就像一座垃圾场,浑身上下散发出令人作呕的臭味。
高文偷偷点了人数,只点出四十多人,比起总数少了十几人。走到半路,又有一半人从岔道分开,由头狼亲自率领,向着镇西的方向走去。
这是事先不知道的情况,高文心中暗道一声不好,自己的废稿里并没有写这么细。
巴尔负责放下镇北面的吊桥,那么按照游盗谨慎的性格,他必然不会知道镇西侧还会有一只小队。而且柯尔想在镇北门打游盗一个伏击,势必会将大部分武装都调集在此,镇西侧很有可能无人防守。镇西侧首先是柯尔的军营,然后便是男爵城堡。
“该死,我早该想到的。”高文懊恼。要问整个镇子最富庶的地方,自然是男爵的城堡,在城堡的地下室里,藏有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巨额财富。虽然据高文估计,大约也就在一千枚金币上下,仅足够在金穗城闹市区盘一间小店,但放在德隆小镇,已经是最大的一笔了。
金银是硬通货。如果抢到一柄刻有家徽的宝剑,不能放在明面上出售,想出手只能走黑市,能卖出原价的一小半就算不错了。但金银不同,只要从左手转到右手,就算洗钱成功,期间没有一丁点损耗。游盗最喜欢金币,他们偶尔也需要改头换面,去城中潇洒一番,金子总能花的出去。
左腿右腿不知道搬动了多少下,德隆小镇的轮廓终于进入视线。一条宽阔的护城河挡在眼前,如果没有内应,没有攻城器械的游盗们肯定攻不进去。
头狼的第二副手走到队伍的最前方,一抬手,整只队伍二十多人立刻停了下来。再向下一压,游盗们便纷纷蹲下。趁着夜色,高文偷偷摸出一根红色毛巾,系在右边袖口,用左袖挡住,谁也看不见。
只见那第二副官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圆筒,旋开前面的盖子,在地上摩擦两下,圆筒的前端立刻烧了起来,焰苗很小,火光明亮,但很集中。第二副官用手遮挡了两次,然后立刻合上了桶盖。
高文默数十秒,听见吱呀吱呀的声音传来,镇北的吊桥被缓缓放下。
那副官捅了捅高文,低声说道:“狼崽子,到你表现的时候了。”
平心而论,游盗团里的一天还是挺充实的,高文仿佛突然回到了高中时光。
早上六点整,屋外就响起了起床号。没地方洗漱,随意抹了两把脸,高文来到屋外,参加早饭之前的“晨会”。“晨会”之后是早餐,然后整个上午是两节“成功学”课程,讲师自然是头狼本人。他在台上滔滔不绝,连讲三个小时连口水都不用喝,台下人听得如痴如醉,看着就像失了魂一样。
到了下午,整个游盗团终于有了些土匪强盗的气质,开始为晚上的劫掠做最后的准备。高文是新人,是炮灰,稍微机密一点的地方就不许靠近,高文也不愿意搭理这些将死之人,躲在屋中静候夜色降临。
很快整个下午都被消磨干净,到了晚饭时间。今天的“晚训”跟以往有些不同。
天还微亮着,村中央就点燃了一盆篝火,整个团中五十多人,人人都分到了一碗酒。酒色暗黄,还飘着杂质,抿一口,满嘴苦涩没有回甘,无疑这是劣质酒。众人都捧着酒碗,神情肃穆,仿佛在参加什么宗教仪式一样。
头狼弗雷跳上了台子,开始进行最后的演讲。
如果忽略他讲话的内容,头狼弗雷是高文见过所有人中演讲最具煽动性的,他能轻易激起一个人心中隐藏最深的恶意,仅用一席话,便能将人变成鬼。汤姆就站在高文旁边,听了一刻钟,他端酒碗的手都开始颤抖,眼神无法形容,高文能看得出,他崇拜台上的人,像相信神一样相信他。他彻底丧失了思考能力,正式成为头狼麾下的行尸走肉。
“干他娘!”演讲结束,头狼在台上声嘶力竭的喊出一句脏话,然后将碗中酒灌进嗓中,再用力一摔,将酒碗在地上摔的粉碎,像誓师一样。
“干他娘!!!”场下怒吼声,摔碗声响成一片。高文看到汤姆双鼻向外喷火,握刀的手青筋外显,恨不能现在就砍上一颗头颅当下酒菜。
他如愿以偿。
“带上来!”头狼一挥手,大声喊道。他的副手不知从哪里拖上来一个蒙眼的老妇人,头狼压着她的脖子,强迫她跪倒在地。她颤抖着,惊恐着,从她身上的每一处都能看到无助。高文意识到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台下的所有人也都明白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欢呼声,竟然响起了欢呼声。头狼高举一把砍刀,向着台下问道:“谁来!”
“我来!”声音从耳旁传来,汤姆立刻大吼一声,三步并作两步,一个大跃跳上了木台子,又喊了一声:“我来!”
“好!”头狼将砍刀向前一推,汤姆顺势接过。他双手握刀,就像拿着锄头,舔了舔嘴唇,找准角度,一刀挥下。
高文闭上了眼睛。在残留的视觉中,他看到了一道银光,一颗头颅,一片血红。即使闭着眼睛,传进耳中的声响也清晰的告诉了他一切。通过耳朵去看,只见四面皆红,天是红的,地是红的,一切的一切,都染上了永不褪色的血腥红。他仿佛置身于血海漩涡之中,向前看,向后看,向左看,向右看,到处都是滔天的血浪。脚踩着唯一一片没有被淹没的孤岛,高文只能垫着脚站,不然那血就要脏了他的鞋底。
欢呼声冲天而起,游盗们得到了莫大的满足,血腥的仪式到达了高潮。而高文,如同身坠地狱之中。
整个仪式结束之后,整个游盗团开始行动,目标德隆镇,高文和汤姆作为炮灰,走在整个队伍的最前方。春三月的晚风十分舒适,赢面吹在脸上,稍稍吹散了一些血型气,但汤姆就站在高文旁边,他就像一座垃圾场,浑身上下散发出令人作呕的臭味。
高文偷偷点了人数,只点出四十多人,比起总数少了十几人。走到半路,又有一半人从岔道分开,由头狼亲自率领,向着镇西的方向走去。
这是事先不知道的情况,高文心中暗道一声不好,自己的废稿里并没有写这么细。
巴尔负责放下镇北面的吊桥,那么按照游盗谨慎的性格,他必然不会知道镇西侧还会有一只小队。而且柯尔想在镇北门打游盗一个伏击,势必会将大部分武装都调集在此,镇西侧很有可能无人防守。镇西侧首先是柯尔的军营,然后便是男爵城堡。
“该死,我早该想到的。”高文懊恼。要问整个镇子最富庶的地方,自然是男爵的城堡,在城堡的地下室里,藏有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巨额财富。虽然据高文估计,大约也就在一千枚金币上下,仅足够在金穗城闹市区盘一间小店,但放在德隆小镇,已经是最大的一笔了。
金银是硬通货。如果抢到一柄刻有家徽的宝剑,不能放在明面上出售,想出手只能走黑市,能卖出原价的一小半就算不错了。但金银不同,只要从左手转到右手,就算洗钱成功,期间没有一丁点损耗。游盗最喜欢金币,他们偶尔也需要改头换面,去城中潇洒一番,金子总能花的出去。
左腿右腿不知道搬动了多少下,德隆小镇的轮廓终于进入视线。一条宽阔的护城河挡在眼前,如果没有内应,没有攻城器械的游盗们肯定攻不进去。
头狼的第二副手走到队伍的最前方,一抬手,整只队伍二十多人立刻停了下来。再向下一压,游盗们便纷纷蹲下。趁着夜色,高文偷偷摸出一根红色毛巾,系在右边袖口,用左袖挡住,谁也看不见。
只见那第二副官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圆筒,旋开前面的盖子,在地上摩擦两下,圆筒的前端立刻烧了起来,焰苗很小,火光明亮,但很集中。第二副官用手遮挡了两次,然后立刻合上了桶盖。
高文默数十秒,听见吱呀吱呀的声音传来,镇北的吊桥被缓缓放下。
那副官捅了捅高文,低声说道:“狼崽子,到你表现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