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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年代炮灰女配[穿书]

86.第 86 章

七零年代炮灰女配[穿书] 溜溜猪 53.88万 2022-11-08 03: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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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何小丽本来说自己走走, 但听何大军说农村有蛇, 吓的差点爬他背上。

    从小到大, 何大军都沉溺在这种小小的恶作剧里面,觉得很有意思,看到何小丽吓得脸发白,哈哈大笑起来。

    他打着手电筒, 准备把何小丽送回知青点, 好在一路上都是走大路, 并不从草丛里面经过,遇到蛇的可能性大大的降低了, 但外面蚊子比较多,一路上她都在啪啪的打蚊子。

    “咋这么多蚊子呢?”何小丽又拍了一个吸血鬼,心想大概原主的血是O型血吧,而且她肉嫩, 好吸。

    “你小时候就招蚊子,所以刚来村里, 我爹就叫我娘给你装上蚊帐了, 家里就这一床蚊帐, 以前还是奶奶用的。”何大军的声音里面充满了快活,他还真的是个又勤快, 又乐观的青年。

    还好有蚊帐, 否则今天得喂蚊子了, 何小丽这样想。

    *****

    知青点其实就是村口一处小破房子, 附近都没有人, 据说是解放前一个绝户的房子,本来队里要拆掉的,因为前几年有个五保户的房子塌了,给她住了几年,住到那人过世,就到了文革。

    后来断断续续的有知青过来,大队长孙有才便把这房子,分给了新来的知青了。

    最开始来的是王有志,因此他独占了一间。

    到后面又来了一个青年,但跟这些高中还未毕业的青年不一样,他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电信工程学院毕业的大学生,毕业以后分配到研究所上班,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被分配到乡下地方来学习。但他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很少跟知青交流,也比不得这些青年娇气,他是每天都要下地干活的。

    另外的那间主屋,就住了三个女生,,女生胆子小就住在一间屋,因此挪了主屋出来给她们。里面放了三个木板搭出来的架子床,上面铺着两层棉絮,上面那层棉絮到冬天要盖的,这里也没有柜子可以收,到了夏天不需要盖,便铺在床板上面做垫絮。

    何小丽回去的时候,其他几个知青已经吃完饭收拾好了。

    她虽然不帮忙做饭,但米和油都是发到知青点的,因为她也不往外拿,所以其他几个知青也不说什么闲话。

    按书里面的节奏,因为刘恩慈暗刀子使得好,何小丽经常会找刘恩慈的麻烦,而刘恩慈,则是很好的扮演了白莲花的角色,从不从正面攻击何小丽,但是温柔刀,刀刀割肉。

    比起何小丽那张娇俏可人又怎么都晒不黑的小脸,刘恩慈只能算得上清秀了,难怪书里面的男主王有志,见到了何小丽以后会移情别恋。

    “小丽,又去你叔家了?”王有志在院子里面劈柴,他本来是大学教授的孩子,斯斯文文的,却叫生活磨砺成这样,劈柴砍柴这样的活,对他来说都不算事了。

    何小丽对王有志不算有什么感情,但两个女孩子在一起,因为一个男生争风吃醋是常有的,这才显得王有志金贵了些。

    更何况他父母是教授,总体来说他身上的气质和素养还是不错的。

    刘恩慈和另外一个知青余敏在廊下搓洗着衣服,衣服并不是很脏,只有尘土,这里也没有洗衣粉或者肥皂,用皂角搓一搓就好。这处屋子离溪水边有点远,大晚上的女孩子家家不敢单独出门,都要两两结伴而行。

    看见何小丽回来了,刘恩慈脸上挂起来笑来:“才回来啊,早点去洗吧,等会儿我们一起去溪边。”

    书里面的何小丽有点懒,所以也不能太快崩人设。

    何小丽懒懒的坐在廊下,伸了伸懒腰:“走太远路了,我要歇一会儿。”其实从叔叔家到知青点才一两里路,不至于太远,但这样才符合原主的性格嘛。

    刘恩慈的嘴角不可察觉的笑了一下,说:“那等你过会儿去溪边,就没有人陪你了。”

    这个时候农村还没有通电,桐油也不便宜,但凡有点月光的夜,都不会点桐油灯,蜡烛就更奢侈了。

    借着亮堂的月光,刘恩慈的这一抹不易察觉的笑,被何小丽尽收眼底。

    这个白莲花,大概是想趁这个机会表现自己吧。

    这个刘恩慈,大概是天蝎座少女,无时无刻都要表现出自己很腹黑的那一面,腹黑,而又执着。

    何小丽微微一笑:“那我也不怕,从这里到溪边才几百米,万一有蛇什么的,王同学也能听得到的吧。”

    她这话的意思很明显了,王有志但凡对她有点意思,应该都会陪她一起去溪边了。

    反正在这漆黑无边际的夜,没有手机电脑,没有抖音吃鸡,还能干什么嘛,知青们晚上聚在一起读读诗,唱一唱进步歌曲,打发漫长而又无聊的时光。

    刚刚开始来到大河村的时候,知青们还一腔热血,满怀激情的朗诵诗歌,度过一夜夜空虚无聊的生活,可渐渐的,被生活磨灭了棱角的青年们,渐渐在闲暇的时光中,去山上捡柴禾,利用晚上不用干活的时间,把散乱的木柴捆成一小捆一小捆的,第二天烧火要用。

    晚上怕地里有蛇,知青们也不敢去地里打野菜。

    王有志眼底里露出一抹不可察觉的笑来,看来他倒是很愿意陪何小丽去溪边洗衣服的。

    “王同学今天劈柴,我和余敏答应帮他洗衣服的,你忙完了赶紧去洗澡吧,等会儿天气凉了,再用冷水洗澡就不太好了。”

    虽然是夏天,但山上的树木也不能随便砍。

    全村人都烧柴,山上的枯枝烂叶早就被砍完了,树木都是队里的,轻易不能砍伐,所以一到夏天,不论男女,都是用冷水淋浴。

    女孩子特殊的那几天除外。

    王有志见木柴劈得也差不多了,便搬到灶房里面去了,这个季节雨水多,放在屋檐下会淋到雨。

    刘恩慈跟另外那个小知青,名叫余敏的那位小声聊着天,讲的无非就是白天下地碰到的事。

    无非是这个婶子出了什么丑,那家的嫂子又怎样怎样了。

    隔壁屋的那位还没有回来。

    聊了一会儿,何小丽也觉得听这些琐琐碎碎的事情确实没意思了,便走进屋里去洗澡,冷水冲一冲,两分钟就能完事。

    只是她每天用沐浴液洗习惯了,突如其来的,就这样冲一冲,总觉得没冲干净一样。

    于是再冲了一次。

    依稀仿佛听见外面的刘恩慈在说:“有什么冲不干净的,每次都要洗好几遍,她倒是爱干净,别人从溪边挑水过来也是很辛苦的呀。”

    声音不大,但胜在安静,一字不差的都让何小丽给听见了。

    紧接着便是余敏低声压住刘恩慈的话:“好了别说了。”

    刘恩慈继续抱怨:“又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每次都要洗那么久,这里也就是只有这个条件,难道跟我们以前一样,还能天天用香皂不成?”

    她总描绘以前在城里时间的幸福生活,每次都有天天用香皂洗脸洗身子。

    因为原主经常听到这些,何小丽便想起来了。

    想到这里,她都觉得好笑,香皂刺激性比较大,即使用香皂,她也不会天天都用香皂擦身体的,这样对皮肤不好。

    但是冲的干干净净,这是她觉得很必要的。

    再冲洗了一次,穿好衣服出来时,刘恩慈已经换了另外一幅面孔。

    “洗好了,等着你一起去溪边呢。”她是害怕王有志真的陪同何小丽去溪边了,她要给王有志洗衣服,一边可以献殷情,一边还可以防止何小丽跟王有志独处,一举两得。

    借着月色,何小丽用手搓起衣服来。

    这种地方,即使下地干活也不会要女孩子做最粗笨的活,因此她们身上的衣服都不脏,只是沾了些尘土,倒是王有志身上的衣服充满了汗味跟泥土的味道,搓得刘恩慈手疼。

    但看了看何小丽的好打算落空,她觉得值得了。

    被人丢到这个穷山沟沟里面能怎么样呢,她觉得王有志是一个很不错的托付对象,尽管他现在还没有出头,但他好歹也是教授的儿子,总有一天他父母,还是会把他从这穷山沟沟里面弄出去的。

    这样的人也不是没有过。

    刘恩慈不像其他的知青,从小她家里条件就不怎么好,父亲因为患病做不了重活,只能在一家仓库给人看大门,这工作还是单位照顾家属才给的,待遇自然不好。

    因此她格外珍惜读书的机会,谁知道刚读到高二,就被分配到这个小山村里面来了。

    她也不是没见过其他嫁人的知青是什么样子,生了娃,就跟农村里面的妇女一模一样了,两口子经常因为柴米油盐吵架,那就是好一番鸡飞狗跳。

    她是实在是无法想象自己从城里过来,嫁给一个满腿是泥的乡下汉子。

    没有烛光,没有音乐,几个知青沉默了一会。

    外面过来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门口,然后一动不动。

    还是余敏认出来了,叫了一声:“付大哥。”原来是住在最旁边那间的姓付的年轻人,他比几个知青又都年长一些,平时见了面,也就打一声招呼的交情而已。

    也许是何小丽多心了,她竟然觉得门口那位高大的人,对自己多看了两眼,她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难道是原主自带的自恋体质。

    这种体质她本身并没有啊!

    那人果然是看着何小丽走来,肩上挎着一个竹篓子,说道:“找个高一点的盆过来。”

    何小丽一看,滑溜溜的东西在里面相互纠缠着,这啥啊,吓人!

    她什么时候这么会给人灌鸡汤拉?

    付欧会信么,他又不是不长脑子的人?

    别说,付欧听到这话,眼睛了吗闪耀着光辉,看起来精神奕奕的,他看着何小丽,这个以前自己并不是很了解的女青年,她怎么会有这样的觉悟啊,看起来真是不可思议。

    何小丽看懂了他眼睛里面的疑惑了,吐了吐舌头:她当然有信心了,她知道未来会遍地都是电子智能啊。

    一眼就看见付欧踌躇满志的样子........

    对了,这些电子智能,不能跟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高大的年轻人有关系吧!

    有了这个猜想,何小丽都觉得自己挺恐怖的了,怎么会这样想?

    眼前这个年轻人,他会引领者华国未来的科技发展?

    在好奇心驱使下,她还是追问了他一些问题,比如他在学校学到的东西,他对目前科技发展的看法,付欧像是一个找不到家的孩子一样,对她的问题,一个一个非常认真的回答。

    让他惊喜的是,何小丽并不像其他人一样觉得他的思维不可思议,她不仅能倾听自己的话,而且还在适当的时候发表自己的观点。

    这些观点新颖到让他觉得十分惊讶。

    “科技的发展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缓慢,反而我觉得未来的前景十分乐观。”何小丽整理了自己以前学过的东西,开始跟付鸥高谈阔论。

    付鸥实在是很喜欢这些东西,他们学校就是做通讯起家,他对电子信息以及通讯技术的发展非常感兴趣,听倒何小丽发表这么新颖的观点,他就很想继续听下去。

    这个人平时腼腆沉默,但真正聊到他喜欢的东西,话匣子一打开就关不了了。

    “继续,继续说下去。”付鸥口中出现难得的兴奋感。

    “比如说在工业革命以前,人类从茹毛饮血,到手工工业,再到工厂工业,花了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的时间,每一个阶段,都比前一个阶段所用的时间短很多。也就是说,当人类发展到某个阶段以后,会以坐火箭的速度,迅速的往前发展。

    近一百年来,出现了汽车、飞机、留声机、电灯、电话、电报等等这一系列的电子产品,极大程度的改善了人类的生活,这些,在古老的人类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但是当电这个东西出来以后,相关衍生的产品,便像春草一样萌生,出现的速度之快,在此前几千年都无法与之相比。

    所以我说,在未来的二十年、三十年,无论是华国也好,还是世界也好,都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你无法想象,未来我们可能拿着一个很小的东西就能进行远距离的通话,从大河村,到北京,仅仅用无线就能连接,我们甩开电话,甩开电报,用一种新的方式进行联系,这将会是革命性的改革……”

    这就是几十年后人手一台的手机啊,不是过马路的时候刷手机,她能来这个穷山沟沟里面来么?

    说起来都是泪,以前觉得几分钟不去哗啦一下就不舒服,现在过着连电灯都没有的生活,好像也不会死,内心世界似乎更丰富了呢!

    说着说着觉得不对劲了,是不是说的太多了呀,付鸥会不会觉得自己是个怪人?

    何小丽斜眼看了一下付鸥,他并没有觉得不对劲,反而露出极其兴奋的神色。

    是这样子的,绝对是这样子的!

    为什么以前没有发现何小丽是这样一个有趣的人?

    他转念一想,也对,正是因为何小丽跟其他人不一样,所以在其他的人看来,她有些另类和不合群,甚至有些高傲,但这正是她跟其他人不一样的地方。

    他理解为,因为何小丽的这种超前和科学的思想,才导致她在这群知青里面鹤立鸡群,与众不同。

    这些都不要紧,只有他知道,她的这些言论绝对不是空谈,她说的,也正是他对未来世界发展的构思。

    不对,她的思考,可能比自己更有前瞻性和系统性,虽然自己也有这种想法,但是并不像何小丽这样,更新颖,更不可思议,更让人热血澎湃…….

    “你怎么看呢?”何小丽压低了声音,觉得自己好像说的太多了些。

    “当然!”付鸥有些兴奋的搓了搓手:“你说的这些,我都没有想过,但是美国已经在研究出第四代大规模点路集成点路计算机,这已经是在第一代计算机上面进行了多次的升级,不论是机器的大小,芯片对于元件的容纳,还是计算速度,制造成本,界面的设计,都比三十年前要进步很多,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能进行这种技术的研究呢?”

    这个时间点,显然也没有什么进步的科学技术在发展,或许美国在做更进一步的研究吧。

    真正能够实现在家庭和办公中使用的小型计算器,要在八十年代才出现呢。

    而且最开始的计算机,在她看来应该是十分缓慢,十分昂贵,性价比超级低吧。

    但是已经打破了那个时代的人的想象力了,一想到未来的几年,电视、冰箱、电风扇会慢慢走进居民的生活中,连她都有点小小的兴奋呢!

    他的愿景,会在未来几年慢慢实现的。

    付鸥只恨路段,怎么走着走着就到了新华书店了,他感觉还有很多话没有聊完。

    微风吹了吹,一缕细丝从她脸上拂过,轻轻的擦在付鸥的手臂上,他突然觉得心里有点痒痒麻麻的。

    何小丽还真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子,平常看着总是跟人过不去一样的,娇气、不合群,真的打起叫道来才知道这叫有个性。

    “你要买书吗?”何小丽站在书店门口,她出门的时候有点别的想法,想趁着没人的时候才能办,可不想付鸥也跟着。

    付鸥说:“你是不是要去供销社买东西,我可以先陪你一起去。”他有点担心她一个女孩子到处跑。

    “不用不用。”何小丽才不想他一起去呢,他去了还办个什么事啊:“我看你事情还挺多的,不然等下你陪我去了,我还要在书店等你,怕赶不上回去的车了,到时候几十里路走回去都要打水泡了。我就去一趟供销社,然后买点吃的,你等会儿帮我挑几本复习资料就好了。”

    “你一个人没关系吗?”

    “这能有什么事情啊,你还不相信我,这大白天的,还是县城里面,不会有啥问题的,快去吧。”他要真的跟着去就麻烦了。

    还好她出门的时候带了手表,新华书店应该也有时钟,两人约好了一点钟,她一定要回来。

    何小丽看来一眼手表,还有一个半小时,足够了。

    首先去了一趟供销社,问了一下供销社的店员有没有纯色的棉布,她实在是受不了晚上睡觉穿的那个衣服,决定还是自给自足,做件睡衣好了。

    布票还有一些,全买了纯棉布了,好在东西还是不错,细腻的棉布摸起来手感柔柔的,做一件简单的T恤她应该也是能搞的定。另外还在供销社买了一些纸笔,既然大军也有高考,肯定也用得着这些,七七八八的买完,花了小两块钱。

    出门的时候把奶粉带上了,这个德运的奶粉包装实在是不合时宜,她找了个机会换成了塑料袋包装,德运的外包装纸也烧的干干净净一点都不剩。

    趁着去供销社的功夫,找店员买了个装牛奶的玻璃瓶子,在店里把奶粉装进玻璃瓶子里面。

    供销社虽然也有奶粉,但是店员也从没有吃过,看见何小丽把奶粉一点点的装进玻璃瓶子里面,心想这小姑娘也真是有钱,也不知道奶粉是买给谁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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