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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医嘱

第58章 插播番外一:狗子哭着对我说(1)

请遵医嘱 许温柔 115.3万 2022-09-03 05: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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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李超越,今年……算了,这不重要。

    我有一个习惯,说来话长。

    我的记忆是从四岁的某一天开始的,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已经非常早了,但是以我后来的记忆力而言,它开始的太晚。而我之所以能把它具体到某一天,是因为那天我见到了一个奇怪的人。

    小时候我有点“大头娃娃”,显得头大身子小,人也傻了吧唧的。当然后来长大之后我知道那叫脑积水,脑袋里边那些沟沟回回都被脑脊液泡没了,人会越来越傻,看不清东西说不了话,整天睡觉,指不定哪天睡过去就没了。

    那时候大人干农活就拿几个草垛立起来,把小孩围在中间放在地头上,相近的几个村加起来也没一个幼儿园。不过我们村的地“瘦”得远近闻名,又冒着盐碱花儿,种了也长不出什么,所以即使不用交税承包也没人种地。随着进入村子的第一条公路修起,我爹妈就开始了小摊小贩的生涯。

    那天,我妈在唯一一条公路边的小树下卖着从公井里打上来的水煮的茶,我拿着一小块她切给我的甜瓜在旁边的一个地沟里玩泥巴,不知道从哪冒出来了一个个子很高的叔叔,他在我旁边蹲着,问:“小朋友,这个七十二星宫图是你画的?”

    我当然没有回答,我要是能答话那就不叫“大头娃娃”了。

    那个叔叔伸出一根手指在我撒尿和的泥巴里又点了一个点,说:“这里少了一颗文昌星司命,你不记得他了吗?”

    不知为什么,我直觉他问的是“他”,而不是“它”。

    我看向他戳了个窝的地方,忽然就能正常说话了,我说:“不记得。”

    他看了看我,点点头:“不记得就好。”

    然后又在泥里画了几笔,把那个泥窝和其他几个泥窝连起来,画成了一个月牙,又把另外几个泥窝连起来,画了一柄勺子,指着其中一个点说,“这颗是你,文曲星天权转世。前事莫追,忘了的就忘了吧。”

    临走时他还摸了一把我的大脑袋,说:“这孩子,才四岁脑袋就这么大,长大了肯定不得了,好好学习。”

    后来我知道我的毛病叫“脑积水”而不是“脑袋大就聪明”的时候我就决心把这个傻逼说的话忘了,可他戳的那个泥窝我却再也忘不了。

    他走之后,我看了一眼手里的甜瓜,忽然觉得沾上泥和尿了不能直接吃,至少应该拿水冲冲——在此前的一两年中,我一直是带着泥或灰吃地下捡来的所有东西的。

    农村的孩子都不怎么讲究卫生,我爹妈为生计奔波都来不及,也没有学前教育经验,还以为我是跟其他小孩玩得慢慢就懂事会说话了,没当一回事。

    有一天我把这件事回家说了说,我妈一边给我盛着清汤稀饭一边说:“现在的人贩子,太不走心了,连个糖也不给你。”

    但是我爸听了十分紧张,毕竟我们家的家境生不起第二个孩子了,这要是我再整天乱跑被拐走,岂不是他这几年喂的粮食都白费了?于是,第二年,年仅五岁的我,被我爸一只鸡两瓶刀子酒找了个亲戚,提前塞进了离家十八里地的一所小学,从此,我开始了我长达20年的寒窗苦读之路。

    随着年纪渐长,脸和身子的体积渐渐跟上,我的大脑袋已经不显得那么突兀了,当时班里算上我一共是20个学生,我是其中最小的一个。

    而我,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

    那年夏天,我拖拉机转公交车再转客车然后是火车,下了火车又倒了两趟公交车,总计百十公里的路倒了可能得有一千八百趟车,被路上的热风把我“呲喽”熟了几遍,终于到了我爹说“毕了业能有一技之长,啥时候都下不了岗,家里人生病了还能给看看”的沈城医科大学。

    我脚上趿着沾着泥的塑料拖鞋,抱着刚发的干净被褥枕头水壶凳子,用脚踢着我爹妈当年结婚去什么山头蜜月旅行时跟团发的大行李包,耳朵上别了根烟,拿着宿管给的钥匙挨个数房号。

    “1524,1526……”

    等数到我住的1528的时候,好巧不巧,正好这间门的门牌没了,按我们那的说法,进宅第一天,门头就没了,这非怪即妖,有点儿邪气。

    正是大中午,我也没啥可怕的,我就从大敞着的房门往里看了一眼。

    那天室外气温大约30度,室内也好不到哪儿去。屋里桌前坐着一个男生,端坐得肩正背直,一手按在桌上,一手拿了杯热茶在喝。

    他轻轻地朝杯口的水面吹了一口气——不是我从外面跑回家急着喝水的时候大口大口的那种吹气,也不是喝汤的时候要把葱花芫荽撇开的那种吹,他吹的那一口,就像,就像……

    一声叹息。

    我忽然觉得,他吹的不是热气儿,是寂寞。

    可这么热的天,还捧着杯热茶,我们老村长都不干这事儿,这孩子是不是给热傻了?

    最重要的是,我这么大块儿头的人往大门口一站,他眼皮儿都不给我抬一下,还低头又喝了一口茶?哟,城里人这么牛呢?

    我就又打量了一眼。

    他穿着黑色的polo衫,衣服的下摆扎进了白色的休闲裤里。

    是的,这么热的天,他穿了件最吸热的黑衣服;在“报到”这么翻山越岭的日子里,又穿了条白裤子。

    我有点佩服他。

    紧接着我低头粗略地看了一眼自己的拖鞋和大裤衩子,以及仿冒某克的篮球服大背心……这就是“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的区别?

    不自在归不自在,我还是得找地方住呀。

    我敲锣似地嗓子一扯,一口东北大碴子味儿地喊了一句:“嘿,这儿是不是1528?”

    那男生终于抬起头,黑色的衣服反而把他的皮肤衬得更显白。他拿起桌上的眼镜戴在鼻梁上,起身礼貌地微笑了一下,用标准的普通话对我说。

    “是。你好,我叫许苡仁。”

    原来是个近视眼,怪不得没看见来人了,我一下就原谅了他刚才无视我的事儿。还有,他说话声音真好听,跟电视上播新闻的似的,笑起来也不像我其他兄弟一样露出牙花子。

    真好看。

    看到他一笑,别说这间屋有没有妖有没有怪了,就是有个鬼我也认了,当即傻乎乎地朝他嘿嘿嘿嘿走了进去。

    他错身走到门口把我已经遗忘的行李包一手提了起来——只有我才知道那包有多重,里面除了我的几件破衣服之外还有我妈腌的一大罐子咸菜,连罐子带水跟一包砖头似的沉,没点儿心理准备真能闪着腰。

    这小白脸看着不咋壮,还挺有劲儿啊。

    他对我这么好,我就跟他聊了起来:“我叫李超越,六班的,咱俩一个班吗?”

    他:“嗯,一个班。”

    我:“你是哪儿人啊?”

    他:“沈城的。”

    我:“哦哦,沈城的啊!我还是第一次来这么大城市,公交站台都那么老大,比俺们村口的广场都大!哎,沈城有啥好玩的,给介绍介绍呗?”

    “玩?”他静静地看了我一眼,脸上那点礼貌性地笑意已经褪去了,“想玩的话,沈城好玩的是永远玩不完的,但是你到这来,就是来玩的吗?”

    这话就他妈很不友好了,我就问问听个新鲜还不行了啊?你就是跟我说玩啥玩啥,我能有那个钱真去玩吗?

    “玩上一两年,后面几年就只能玩了,把这几年都玩过去,恐怕一辈子也只能玩了。”他说完这些话又端起茶杯开始入定,我故意在他头顶上铺床铺得乌烟瘴气的他也没反应。

    说真的,我亲爹都不敢这么跟我说话。

    我们那十里八村的上学娃都指着我给补课才能考上高中,有几个跟我关系好的还考上了二流三流大学,我走到哪不是一帮小弟帮我摘瓜偷果在自己身上擦擦干净再拿给我啊?我们村虽然穷,但是谁家都知道有学问才能走出去,有几次我爸想揍我的时候还没动手就冒出来一群亲戚替我挡着,临走还交代我爸跟我说话小点声别吓着我。

    这小白脸凭啥教训我啊?

    后来我们寝室陆陆续续又来了几个人,我才发现,他对谁都这样礼貌地微笑打招呼,或者动手帮忙拿行李。

    我有点儿失落,原来对他来说我没什么特别的。

    真没意思。

    等等,我居然有点儿失落?他才刚说完我坏话我失落个屁啊?

    我们寝室还有个男生,高、瘦、黑,家里一看就挺有钱,名牌运动鞋的盒子堆得桌子底下都是,最新款的手机和单反、游戏机跟不要钱一样扔了一桌面,和小白脸特别聊得来。要知道当时我们书还没发一本呢,两个人就在那叨叨开什么什么课,学什么什么书,跟俩小孩对着背课文似的。我听了一会儿,这家伙还行,说的是那么回事儿,就是觉得挺无聊的,于是我跑到篮球场上和人打篮球。

    啊!奔跑吧,热血吧,挥洒青春的汗水!

    说真的,我走到哪打球都是万人空巷,一下午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场边给我叫好鼓掌,连带着和我一起打球的其他几个哥们儿也有点“幸福来得太突然”,天上下起小雨也不能阻拦我们装逼的热情。

    后来在一片欢呼声中我却觉得没劲儿了,顶着湿漉漉的头发回了寝室,一进门听见那个黑瘦黑瘦的男生在跟一个小矮子聊电玩手机还有沈城有什么好玩的。我一听就知道小白脸肯定又不痛快了,仔细一看,果然,他一脸沉默地坐回他桌子旁边,和身后几人显得格格不入。

    看到他不痛快,我却不知道为什么觉得很开心,一下来了精神,搬着铁凳到他旁边桌子乖巧地坐下。

    他转头看了我一眼,说:“怎么不擦干。”

    城里人就是事多。我头发有点长,难免蓄水,一听这话赶紧撕了一块卫生纸把甩到他桌子上的水珠擦干了。

    他看着我擦完桌子,又说:“我说的是擦你自己。淋雨了不擦干?”

    开玩笑,我长这么大就没打过伞。从上小学开始每天三十六里山路来回全靠两条腿,手用来撑着石头过河都不够用的,哪还有空“淋雨了擦干”啊?但是他都这么说了,我得给人家个面子,不然等会儿又嫌我到处甩水了。

    我站起身从床上一抽,把学校发的枕巾抽了下来,一边擦一边对他“嘿嘿”笑。

    他的表情更沉默了,朝阳台挂毛巾的架子上看了一圈,然后看着我欲言又止,最后从自己橱子里拿了一条白色的新毛巾出来递给我:“新的,带多了。”

    我家里用的旧毛巾早就没毛了,每次洗完之后晾干都硬得跟树皮一样,这一下捧着软软的新毛巾还真不知道先用哪一面好。我一激动,把半湿的枕巾怼到他面前:“那这个给你!”

    小白脸嘴角一抽,低声道:“我有。”

    我权衡再三,反正枕巾已经湿了,毛巾还是干的,干脆踮起脚把毛巾当枕巾铺在了枕头上。这刚一铺完,小白脸站在旁边提着他自己的水壶问我:“你杯子呢?”

    这把我吓得,赶紧叮铃桄榔从书架上找了一圈,才想起自己根本没杯子,只好拿了个以前住这的人留下的塑料笔筒用卫生纸擦了擦,双手端着跟请酒似的,端到他面前。

    以前在村里用葫芦瓢喝水跟这个也差不多,没毛病!喝得快点漏不了多少!

    他看了看笔筒底部明显没擦干净的陈年积灰,垂下了提着壶的手臂,透过镜片用一种复杂的目光看着我——那种目光我后来回想起来,好像我在看村里那个“一加二等于几”算了好几年都没算明白的庆红时也用过。

    最后还是他从自己桌上拿了个带柄的饭缸,倒上水轻轻放在我面前。

    那天晚上,可能和我们俩床挨得近也有关系,总之在我根本没记住也不关注另外几个人叫啥、关了灯更加和说话的声音对不上号的时候,我已经能分辨刚才的一声轻叹是不是他发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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