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坑爹的穿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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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叶息的头脑无比清醒,对于诡异的现实无法再装做梦了。好吧,他承认他穿越了,直接穿到一篇叫《制霸修真界》的网络小说里。
《制霸修真界》是一位名叫“四爷很忙”的作者正在连载的大长篇,故事发生在三千修真界中的凌霄境之九星界内,此书秉承宅男读者及作者之一贯喜好,讲述一位*丝男韦毅行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各种巨大的金手指,一路大开外挂从最弱的怂包登上顶级修士,震慑九星界的升级流故事。在韦毅行的升级打怪过程中,照例会收获无数法宝、灵兽和庞大的后宫——在修真界叫双修。
只是因为“四爷很忙”的恶趣味,主角韦毅行是个伪种马,即花心萝卜披了层重情义的皮,搞双修搞得极其不敬业,收获了一堆美女的芳心却要搞神马神交,最后真正和他修炼的只有三位美女,有一个还早早挂掉了。
尽管三位后宫都是顶级美人,可在数量上仍是令叶息这类宅男深感遗憾。因此,身为“四爷很忙”的忠实读者,叶息并不很喜欢韦毅行,完全是出于习惯才追这文。
而他这次书穿,穿到了主角韦毅行身上——那是不可能滴!要问他穿成啥了?呵呵,叶息这堂堂七尺男儿,出车祸前也是个外表内心皆阳刚滴汉纸,竟然穿成了主角的后、宫!后……宫……
每每想到这里,叶息的心就哗哗地淌血!主角穿不上,穿个炮灰不行吗?穿个反派不行吗?再不济穿个路人甲也可以,为毛要是后宫?!为毛?!老天爷你还能再坑爹些吗?!
而且这位后宫的身世和体质还十分奇特。妹纸在还未成为美人的时候原是一个男孩。对,就是叶息栖居的这个叫雪团子的男孩orz!
也不知“四爷很忙”为什么设定一个如此复杂悲催坑爹的人物,反正这雪团子是个小白菜式的苦命娃。他原来只是某个村长里凡人小孩,某天一位僵尸门的大魔头横扫村子,村里的人死的死,没死的被咬成了僵尸。雪团子也被咬了,不过在他没完全变成僵尸前为雪胤真人所救,并帮他压制住了体内的尸毒。此后雪团子拜雪胤为师,一直生活在云绶山。但因他身上的尸毒始终未解,所以是半魔之身,有入魔的潜在危险。
书上韦毅行遇到雪团子的时候,雪团子已经十八岁了,那时她(他)表面看依然是男孩,偶尔会在月圆之夜变成女的。韦毅行见到变身(性)后的雪团子惊为天人,一眼倾心,可妹纸就像灰姑娘似的惊鸿一现,转瞬消失。韦毅行苦苦寻觅,却不知心上人就是陪伴身边的同门师弟。
——噗,这么少女心的梗亏“四爷很忙”编得出来!
好吧,接着讲故事。
两位看对眼的男女(男)青年就这样一直憋屈着,误会着……直到一次雪团子受伤,为了救兄弟,韦毅行给他喂血来压制他的尸毒,奇迹发生了!美男变成了美女!而且是永久性改变,不会一会儿男一会儿女的变来变去。
韦毅行一看,咦?!这不是我梦中滴女神吗?雪团子:对,就是我!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可以变成女儿身耶。
然后嘛,憋屈了很多章的激(基)情终于爆发了!两人各种天雷勾地火的双修,看得身为读者的叶息狼血沸腾鼻血横流……
哎呀,扯远了,言归书穿正传——据“四爷很忙”在后面交代,雪团子只所以会变成妹纸,因为他小时候在云绶山被一只阴险的腹眼毒蟆咬了,当时情况极为凶险,雪胤真人费了大力气才救回他的命,从此之后雪团子的体质就改变了,变成了可男可女的双性人。不过这个变化大家包括雪团子自己都不知道,直到他在十八岁的时候第一次变身……
等等,叶息突然意识到,小僵尸这次中毒不正是和书上写的情况很相似么?难道现在自己占用的这身体已经变性了?
叶息的心拔凉拔凉的,抖着手拉开裤子好一通检查。
还好,一套物件虽然比花生米大不了多少,但该有的都有,不该有的也没多。
这三小件让他暂时放下一点心,看来离真正变性还有十来年,说不定可以想想办法。要知道双性人、abo之类都是腐女的爱好,对于像叶息这样的直男绝对是九天神雷,如若这个雷真落到他身上,那不如死了算了!
然而想到雪樱(韦毅行也嫌雪团子难听替她改了名)的寿命,叶息就想胖揍“四爷很忙”一顿!没错,她(他)就是主角后宫里挂掉的那一个!
事情是这样滴,因为雪樱身带尸毒随时可能入魔,韦毅行为解救心上人到处寻找解毒之方,但是没找到。雪樱还是入魔了,于是遭到师门及各类正道中人的追杀。她不想连累爱人,也不想堕入魔道,就毅然决然地自杀了,给主角留下一堆宝物和自己的内丹。从此上穷碧落下黄泉,百年身死两茫茫……这个情节当时收获了不少读者,特别是女读者的眼泪,连叶息都为雪樱美眉唏嘘感慨了一番。
可现在,他只想像咆哮教主马氏一样冲“四爷很忙”嘶吼:“为什么要死?!你把寿命还给我?!!!!!”
别人穿越不是在江湖上驰骋纵横,就是在朝堂上翻云覆雨,再不然种种田凭自己双手当个富翁也不错,他倒好!穿到僵尸兼双性人身上不说,还只有十多年的寿命,现世里是个早夭的命,穿到书里死得更早,他到底是造了什么孽这么招老天不待见?!
越想越绝望,叶息抬起小小的脑袋往床栏上使劲撞了几下,直撞得额头鼓出个鹅似的大包,才眼冒金星地瘫倒在榻上。
唉,小僵尸好歹是半魔之身,寻常撞墙肯定是撞不死的。自己真是心想事不成,寻死都不容易啊啊啊!
蓦地,一道稚/嫩的声音在他脑海中跳动:“活下去!”
“活下去!”
“我要活下去!”
叶息知道,这是自己刚进入小僵尸身体时听到的,小僵尸的心声。
小僵尸的魂魄早已散了大部分,只留下了一缕残魂在身体里面。这微不足道的一缕魂反复念着要活下去!他不想死!要和师尊、师兄们一起修炼,认真地活下去!这是小僵尸唯一的愿望,因为倾注了全部心力,变成了一个执念。
它在识海里不断坚定地重复,对抗着叶息的各种理智分析和复杂情感。渐渐地,慢慢地,一点点融入进叶息的意识。
是的,既然还活着,就要好好活下去。既然老天给了他另一次生命,就不要再留下任何遗憾。不要再像出车祸那时,除了决心,什么事都没有做,带着满腔的不甘和后悔,向死神交了一张连自己都不满意的白卷!
这一次,一定要认真、酣畅地活一回!为自己,也为小僵尸。
不知不觉间,叶息放在身侧的拳头已紧紧握起来,全身流动着一股豪迈激情。不管“四爷很忙”是怎么写的,但他所处的是一个再真实不过得世界,作者没提过白雪、雪鹏,可他们都出现在了自己身边。
忘记这是一个故事,故事里的人同样可以活得恣意生动!“四爷很忙”可没说雪樱是穿越来的,还是男穿女。这个预设的结局仅是小僵尸命运的一个预言,而命运是可以改变的,预言是可以打破的——这类书他可看了不老少。
这样一想,叶息顿时从绝望中生出无限希望。他霍地立起身摆了个睥睨天下的pose,仰头大笑三声:“作者你等着吧!我要推翻你的设定,我要掌握自己的命运!
颤抖吧,鱼唇的作者!颤抖吧,狭隘的世界!哈哈哈!!!”
发表完他的穿越宣言,叶息开始冷静地分析眼下形势。
《制霸修真界》只写到一半,前半部分故事里对云绶山的描写有限,大多数是雪樱的叙述。至于雪胤真人,故事里提到他已修得下品金丹,正在努力向上品金丹迈进,其醉心炼器炼丹,实力十分强大。虽然几次出场都是一笔带过,但书中的好几件大事都跟他有关,作者似乎想在他身上埋伏笔,算是一个隐藏角色,估计故事的后半部分会让他大展拳脚。
不过小说是以韦毅行的视角来写,而自己现在所处乃是在故事之外的、与故事平行的另一条线上,这里的事和人,书上都没提过,自有它发展独立性。
他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雪团子(雪樱这名字的来历让他很膈应,他决定在可以用自己的真名之前,暂时用小僵尸原来的名字)命运多舛,不但有变性之虞,还随时会入魔,一旦入魔自然会被追杀,就算不殉情也难说会被砍死。他要做的最重要的事就是解尸毒保命,同时想办法不变女人。
书上写雪樱的修为并不高,只是灵识过人,另外擅长炼器,全身上下都是法宝。她也就是靠这些法宝保命才敢离开云绶山到处乱跑。
妹纸不知道这个世界太危险,没有绝对的实力离开云绶山实在不是明智之举。留在云绶山靠着雪胤这棵大树,入魔的机率至少降低一半;遇到主角的机率则降低了三分之二,不遇到主角,就不会发生喂血救命那种烂梗,自然也不会真正变性。
总之,呆在云绶山当一只被雪胤真人庇护的乌龟,是叶息目前能想到的、最可行的保命之法。
当然,光躲在云绶山靠别人保护也不安全,必须提高自己的修为,自身有实力才是硬道理!
仔细回忆一番,叶息勉强只能回忆起一篇口诀,似乎是最基础的修炼法门。他在屋里翻箱倒柜找到一只小包袱,打开来看只有一枚叫《五行元气诀》的法诀玉简,和几张一品神行符、隐身符。
拿起玉简,上面的字倒是写得好看,飘逸不失苍劲,有种蛟龙腾渊的气势,可文言加繁体却看得叶息眼晕。
他丢下书,决定去找队友寻求帮助。
此时此刻叶息的头脑无比清醒,对于诡异的现实无法再装做梦了。好吧,他承认他穿越了,直接穿到一篇叫《制霸修真界》的网络小说里。
《制霸修真界》是一位名叫“四爷很忙”的作者正在连载的大长篇,故事发生在三千修真界中的凌霄境之九星界内,此书秉承宅男读者及作者之一贯喜好,讲述一位*丝男韦毅行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各种巨大的金手指,一路大开外挂从最弱的怂包登上顶级修士,震慑九星界的升级流故事。在韦毅行的升级打怪过程中,照例会收获无数法宝、灵兽和庞大的后宫——在修真界叫双修。
只是因为“四爷很忙”的恶趣味,主角韦毅行是个伪种马,即花心萝卜披了层重情义的皮,搞双修搞得极其不敬业,收获了一堆美女的芳心却要搞神马神交,最后真正和他修炼的只有三位美女,有一个还早早挂掉了。
尽管三位后宫都是顶级美人,可在数量上仍是令叶息这类宅男深感遗憾。因此,身为“四爷很忙”的忠实读者,叶息并不很喜欢韦毅行,完全是出于习惯才追这文。
而他这次书穿,穿到了主角韦毅行身上——那是不可能滴!要问他穿成啥了?呵呵,叶息这堂堂七尺男儿,出车祸前也是个外表内心皆阳刚滴汉纸,竟然穿成了主角的后、宫!后……宫……
每每想到这里,叶息的心就哗哗地淌血!主角穿不上,穿个炮灰不行吗?穿个反派不行吗?再不济穿个路人甲也可以,为毛要是后宫?!为毛?!老天爷你还能再坑爹些吗?!
而且这位后宫的身世和体质还十分奇特。妹纸在还未成为美人的时候原是一个男孩。对,就是叶息栖居的这个叫雪团子的男孩orz!
也不知“四爷很忙”为什么设定一个如此复杂悲催坑爹的人物,反正这雪团子是个小白菜式的苦命娃。他原来只是某个村长里凡人小孩,某天一位僵尸门的大魔头横扫村子,村里的人死的死,没死的被咬成了僵尸。雪团子也被咬了,不过在他没完全变成僵尸前为雪胤真人所救,并帮他压制住了体内的尸毒。此后雪团子拜雪胤为师,一直生活在云绶山。但因他身上的尸毒始终未解,所以是半魔之身,有入魔的潜在危险。
书上韦毅行遇到雪团子的时候,雪团子已经十八岁了,那时她(他)表面看依然是男孩,偶尔会在月圆之夜变成女的。韦毅行见到变身(性)后的雪团子惊为天人,一眼倾心,可妹纸就像灰姑娘似的惊鸿一现,转瞬消失。韦毅行苦苦寻觅,却不知心上人就是陪伴身边的同门师弟。
——噗,这么少女心的梗亏“四爷很忙”编得出来!
好吧,接着讲故事。
两位看对眼的男女(男)青年就这样一直憋屈着,误会着……直到一次雪团子受伤,为了救兄弟,韦毅行给他喂血来压制他的尸毒,奇迹发生了!美男变成了美女!而且是永久性改变,不会一会儿男一会儿女的变来变去。
韦毅行一看,咦?!这不是我梦中滴女神吗?雪团子:对,就是我!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可以变成女儿身耶。
然后嘛,憋屈了很多章的激(基)情终于爆发了!两人各种天雷勾地火的双修,看得身为读者的叶息狼血沸腾鼻血横流……
哎呀,扯远了,言归书穿正传——据“四爷很忙”在后面交代,雪团子只所以会变成妹纸,因为他小时候在云绶山被一只阴险的腹眼毒蟆咬了,当时情况极为凶险,雪胤真人费了大力气才救回他的命,从此之后雪团子的体质就改变了,变成了可男可女的双性人。不过这个变化大家包括雪团子自己都不知道,直到他在十八岁的时候第一次变身……
等等,叶息突然意识到,小僵尸这次中毒不正是和书上写的情况很相似么?难道现在自己占用的这身体已经变性了?
叶息的心拔凉拔凉的,抖着手拉开裤子好一通检查。
还好,一套物件虽然比花生米大不了多少,但该有的都有,不该有的也没多。
这三小件让他暂时放下一点心,看来离真正变性还有十来年,说不定可以想想办法。要知道双性人、abo之类都是腐女的爱好,对于像叶息这样的直男绝对是九天神雷,如若这个雷真落到他身上,那不如死了算了!
然而想到雪樱(韦毅行也嫌雪团子难听替她改了名)的寿命,叶息就想胖揍“四爷很忙”一顿!没错,她(他)就是主角后宫里挂掉的那一个!
事情是这样滴,因为雪樱身带尸毒随时可能入魔,韦毅行为解救心上人到处寻找解毒之方,但是没找到。雪樱还是入魔了,于是遭到师门及各类正道中人的追杀。她不想连累爱人,也不想堕入魔道,就毅然决然地自杀了,给主角留下一堆宝物和自己的内丹。从此上穷碧落下黄泉,百年身死两茫茫……这个情节当时收获了不少读者,特别是女读者的眼泪,连叶息都为雪樱美眉唏嘘感慨了一番。
可现在,他只想像咆哮教主马氏一样冲“四爷很忙”嘶吼:“为什么要死?!你把寿命还给我?!!!!!”
别人穿越不是在江湖上驰骋纵横,就是在朝堂上翻云覆雨,再不然种种田凭自己双手当个富翁也不错,他倒好!穿到僵尸兼双性人身上不说,还只有十多年的寿命,现世里是个早夭的命,穿到书里死得更早,他到底是造了什么孽这么招老天不待见?!
越想越绝望,叶息抬起小小的脑袋往床栏上使劲撞了几下,直撞得额头鼓出个鹅似的大包,才眼冒金星地瘫倒在榻上。
唉,小僵尸好歹是半魔之身,寻常撞墙肯定是撞不死的。自己真是心想事不成,寻死都不容易啊啊啊!
蓦地,一道稚/嫩的声音在他脑海中跳动:“活下去!”
“活下去!”
“我要活下去!”
叶息知道,这是自己刚进入小僵尸身体时听到的,小僵尸的心声。
小僵尸的魂魄早已散了大部分,只留下了一缕残魂在身体里面。这微不足道的一缕魂反复念着要活下去!他不想死!要和师尊、师兄们一起修炼,认真地活下去!这是小僵尸唯一的愿望,因为倾注了全部心力,变成了一个执念。
它在识海里不断坚定地重复,对抗着叶息的各种理智分析和复杂情感。渐渐地,慢慢地,一点点融入进叶息的意识。
是的,既然还活着,就要好好活下去。既然老天给了他另一次生命,就不要再留下任何遗憾。不要再像出车祸那时,除了决心,什么事都没有做,带着满腔的不甘和后悔,向死神交了一张连自己都不满意的白卷!
这一次,一定要认真、酣畅地活一回!为自己,也为小僵尸。
不知不觉间,叶息放在身侧的拳头已紧紧握起来,全身流动着一股豪迈激情。不管“四爷很忙”是怎么写的,但他所处的是一个再真实不过得世界,作者没提过白雪、雪鹏,可他们都出现在了自己身边。
忘记这是一个故事,故事里的人同样可以活得恣意生动!“四爷很忙”可没说雪樱是穿越来的,还是男穿女。这个预设的结局仅是小僵尸命运的一个预言,而命运是可以改变的,预言是可以打破的——这类书他可看了不老少。
这样一想,叶息顿时从绝望中生出无限希望。他霍地立起身摆了个睥睨天下的pose,仰头大笑三声:“作者你等着吧!我要推翻你的设定,我要掌握自己的命运!
颤抖吧,鱼唇的作者!颤抖吧,狭隘的世界!哈哈哈!!!”
发表完他的穿越宣言,叶息开始冷静地分析眼下形势。
《制霸修真界》只写到一半,前半部分故事里对云绶山的描写有限,大多数是雪樱的叙述。至于雪胤真人,故事里提到他已修得下品金丹,正在努力向上品金丹迈进,其醉心炼器炼丹,实力十分强大。虽然几次出场都是一笔带过,但书中的好几件大事都跟他有关,作者似乎想在他身上埋伏笔,算是一个隐藏角色,估计故事的后半部分会让他大展拳脚。
不过小说是以韦毅行的视角来写,而自己现在所处乃是在故事之外的、与故事平行的另一条线上,这里的事和人,书上都没提过,自有它发展独立性。
他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雪团子(雪樱这名字的来历让他很膈应,他决定在可以用自己的真名之前,暂时用小僵尸原来的名字)命运多舛,不但有变性之虞,还随时会入魔,一旦入魔自然会被追杀,就算不殉情也难说会被砍死。他要做的最重要的事就是解尸毒保命,同时想办法不变女人。
书上写雪樱的修为并不高,只是灵识过人,另外擅长炼器,全身上下都是法宝。她也就是靠这些法宝保命才敢离开云绶山到处乱跑。
妹纸不知道这个世界太危险,没有绝对的实力离开云绶山实在不是明智之举。留在云绶山靠着雪胤这棵大树,入魔的机率至少降低一半;遇到主角的机率则降低了三分之二,不遇到主角,就不会发生喂血救命那种烂梗,自然也不会真正变性。
总之,呆在云绶山当一只被雪胤真人庇护的乌龟,是叶息目前能想到的、最可行的保命之法。
当然,光躲在云绶山靠别人保护也不安全,必须提高自己的修为,自身有实力才是硬道理!
仔细回忆一番,叶息勉强只能回忆起一篇口诀,似乎是最基础的修炼法门。他在屋里翻箱倒柜找到一只小包袱,打开来看只有一枚叫《五行元气诀》的法诀玉简,和几张一品神行符、隐身符。
拿起玉简,上面的字倒是写得好看,飘逸不失苍劲,有种蛟龙腾渊的气势,可文言加繁体却看得叶息眼晕。
他丢下书,决定去找队友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