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御用厨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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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好啊,叶飞白!”
朱珠打开门,正看到一身运动打扮的叶飞白正走出电梯。
“早!”叶飞白冲着朱珠点了点头,“是要吃早饭了么?”
朱珠:呃-__-‘
真是有够直接的。
话说,自己怎么感脚,接受了叶飞白的那五棵人参之后,自己就彻底的变成了叶飞白的御用厨师了呢?
不过,谁叫自己拿人手软来着。
“是啊,早饭做好了,过来吃吧!”朱珠敞开了大门,让叶飞白自己进来,同时也拿出了昨天叶飞白穿过的拖鞋给他,昨天因为要宴客,朱珠和朱毅特意买了好几双的拖鞋,现在倒是有用处了。
“我的厨艺算不上多好,所以,也就只做了些家常菜,你试试看合不合口味,如果有哪里觉得不满意的可以和我说。”
餐桌上,早就摆上了饭菜,因为要邀请叶飞白过来吃早餐,所以,朱珠还特意的准备的丰盛了点。
热腾腾的薏米红豆粥,刚刚出锅的小馒头,煎好的糖心蛋,拌好的可口的小菜,以及在超市里买来的各式的咸菜。
希望叶飞白能喜欢吧。
结果是……
叶飞白真的很喜欢,特别是用仙府的井水煮出来的薏米红豆粥,更是喝掉了三碗。
“很好吃,谢谢款待!”
叶飞白一口喝掉了碗里最后的一点粥,感觉肚子里面暖暖的,十分的舒服,跟着心情也好了起来。
“你喜欢就好了!”朱珠也跟着松了口气,还好。自己的手艺还算是拿得出手,也没有辜负了叶飞白的那五棵野山参。
“嗯,不过,一会儿我就要去上班了,午饭的话……”朱珠还没有想好午饭的话叶飞白要怎么解决。
面对午饭问题,叶飞白沉思了下,指了指面前的碗。“这个粥……还有吗?”
“你是说。你中午想要喝粥?”朱珠看了眼叶飞白,按照他的饭量的话,一点粥大概是吃不饱的吧。而且,是不是一点点粥对于叶飞白来说也太寒碜了点吧。
“嗯,你只要多给我弄一点粥就好了。”叶飞白点了点头,这个粥喝起来味道十分不~错。而且,貌似喝下去。那种心安的感觉就又出现了。
“行,那我多给你准备一点粥,放到电饭煲里面,插上电按上煮粥键就好了。嗯。再给你准备一点配菜,你放到冰箱里面,中午吃饭的时候直接拿出来就好了。”
朱珠动作迅速的把食材准备好。泡到电饭锅里面,然后又快手快脚的弄了两个小菜。
然后……
然后。让叶飞白把整个电饭锅都给抬到了他家里,同时带走的还有几盘小菜和碗筷。
至于说为什么叶飞白要把电饭煲都搬走,那是因为,电饭煲这种充满了生活气息的家电,叶飞白家里,是没有的。
即便昨天沈亦恒已经陪着叶飞白去买了不少的生活用品,但是,像是电饭煲这种叶飞白恐怕一辈子也不会用到的东西,两人根本就不会去买的说。
所以,叶飞白中午想要喝粥的话,就要用朱珠的电饭煲了。
把一切都交代好了之后,朱珠才匆匆忙忙的叶飞白告辞。
再不走,就要迟到了!
…………
朱珠来到了尚悦的时候,饮食部的办公室里只来了三三两两的人,把包包放好之后,朱珠就直接拿起了笤帚开始打扫办公室。
作为一个新人,一个实习生,,虽然没有人说这些要朱珠去做,但是朱珠却十分明白,新人就要有新人的自觉,像是打扫卫生质量的活,虽然每天做有点麻烦,但是,你去做的话,自然也会被人看在眼里。
朱珠对尚悦的这份工作十分的满意,工作的环境好,同事们也很友善,还是一份自己很喜欢的工作,自己不想要放弃,想要能够毕业之后也能继续留在尚悦工作。
而想要留在尚悦工作,自己就要珍惜现在在尚悦工作的时间,要好好的表现。
“朱珠,我也来帮忙吧!”
朱珠拿着扫帚才扫了一小半,手里的扫帚就被人给拿走了,却是笑的一脸阳光的苏念。
扬了扬手中的扫帚,苏念笑盈盈的说到,“这些事情就交给我们男生来做吧!女孩子还是不要做这些粗重活的好。”
“这,这怎么好意思……”
朱珠看着苏念手中的扫帚,有点不好意思让苏念扫地的说,真的是无法想象,像是苏念这样满身眼光的帅哥,却要拿着笤帚在尘土飞扬中扫地是个什么样的场面。
“放心啦,这些都是小意思,要不,朱珠你拿着抹布去擦擦桌子,大家也都快来了,咱们配合着,也能快点不是!”
苏念都这么说了,朱珠自然是不会再说不了,勤快的拿起抹布把每张桌子都擦得干干净净之后,还不忘再把茶水间的茶壶和水杯都擦洗的干干净净的。
做完了这些,办公室里面的人也陆陆续续的都来了。
而朱珠的顶头上司,叶少红,也踩着高跟鞋,哒哒哒的来了。
“红姐早啊!今天打扮的好漂亮啊!”
今天的叶少红明显是有精心的打扮过的,一件简约而不简单的白衬衫,配上一条黑白条纹的短裙,踩着一双~乳白色的高跟鞋,职场丽人的风姿迎面而来。
“朱珠也早!”叶少红显然今天心情不~错,“又再打扫卫生了?好勤快啊!”
朱珠这孩子专业水平上十分不~错,平时写出来的稿子形象而生动,连自己这个老编辑看了朱珠的稿子,也会被她所描述的美食吸引,简直不像是一个新来的编辑实习生,倒像是在这个行业工作了好多年一样似得。
而且,让叶少红喜欢的是,朱珠不但水平够,人也够勤快,平时总是早早的来给大家打扫卫生,虽然不是多大的事情,但是,坚持下来,也十分的不容易,而且,还不自己邀功,就那么默默的做,显然是个沉得下心的人。
这一点,在叶少红看来,才是最重要的,不然,一个心容易浮躁的人,在这个行业肯定是做不长久的。
前段时间和主编王林聊天的时候,叶少红就和王林透露过,如果朱珠能一直这样保持的话,等到她毕业的时候,就正式招她进尚悦,着重培养一下。
“嘿嘿,我也就是擦擦桌子,实际上重活都是苏念在做呢!”朱珠给叶少红递过一杯冲好的咖啡。
这段时间,朱珠也摸清了一些叶少红的规律,早上来了之后,肯定是要先喝上一杯热咖啡的,所以,刚刚擦洗过茶水间之后,朱珠就主动给叶少红冲了被咖啡。
“嗯,味道不~错,糖奶都正合我的口味!”叶少红尝了一口,微笑着点点头,朱珠的确是有心了,“看在你这么勤快的份上,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未完待续)
“早上好啊,叶飞白!”
朱珠打开门,正看到一身运动打扮的叶飞白正走出电梯。
“早!”叶飞白冲着朱珠点了点头,“是要吃早饭了么?”
朱珠:呃-__-‘
真是有够直接的。
话说,自己怎么感脚,接受了叶飞白的那五棵人参之后,自己就彻底的变成了叶飞白的御用厨师了呢?
不过,谁叫自己拿人手软来着。
“是啊,早饭做好了,过来吃吧!”朱珠敞开了大门,让叶飞白自己进来,同时也拿出了昨天叶飞白穿过的拖鞋给他,昨天因为要宴客,朱珠和朱毅特意买了好几双的拖鞋,现在倒是有用处了。
“我的厨艺算不上多好,所以,也就只做了些家常菜,你试试看合不合口味,如果有哪里觉得不满意的可以和我说。”
餐桌上,早就摆上了饭菜,因为要邀请叶飞白过来吃早餐,所以,朱珠还特意的准备的丰盛了点。
热腾腾的薏米红豆粥,刚刚出锅的小馒头,煎好的糖心蛋,拌好的可口的小菜,以及在超市里买来的各式的咸菜。
希望叶飞白能喜欢吧。
结果是……
叶飞白真的很喜欢,特别是用仙府的井水煮出来的薏米红豆粥,更是喝掉了三碗。
“很好吃,谢谢款待!”
叶飞白一口喝掉了碗里最后的一点粥,感觉肚子里面暖暖的,十分的舒服,跟着心情也好了起来。
“你喜欢就好了!”朱珠也跟着松了口气,还好。自己的手艺还算是拿得出手,也没有辜负了叶飞白的那五棵野山参。
“嗯,不过,一会儿我就要去上班了,午饭的话……”朱珠还没有想好午饭的话叶飞白要怎么解决。
面对午饭问题,叶飞白沉思了下,指了指面前的碗。“这个粥……还有吗?”
“你是说。你中午想要喝粥?”朱珠看了眼叶飞白,按照他的饭量的话,一点粥大概是吃不饱的吧。而且,是不是一点点粥对于叶飞白来说也太寒碜了点吧。
“嗯,你只要多给我弄一点粥就好了。”叶飞白点了点头,这个粥喝起来味道十分不~错。而且,貌似喝下去。那种心安的感觉就又出现了。
“行,那我多给你准备一点粥,放到电饭煲里面,插上电按上煮粥键就好了。嗯。再给你准备一点配菜,你放到冰箱里面,中午吃饭的时候直接拿出来就好了。”
朱珠动作迅速的把食材准备好。泡到电饭锅里面,然后又快手快脚的弄了两个小菜。
然后……
然后。让叶飞白把整个电饭锅都给抬到了他家里,同时带走的还有几盘小菜和碗筷。
至于说为什么叶飞白要把电饭煲都搬走,那是因为,电饭煲这种充满了生活气息的家电,叶飞白家里,是没有的。
即便昨天沈亦恒已经陪着叶飞白去买了不少的生活用品,但是,像是电饭煲这种叶飞白恐怕一辈子也不会用到的东西,两人根本就不会去买的说。
所以,叶飞白中午想要喝粥的话,就要用朱珠的电饭煲了。
把一切都交代好了之后,朱珠才匆匆忙忙的叶飞白告辞。
再不走,就要迟到了!
…………
朱珠来到了尚悦的时候,饮食部的办公室里只来了三三两两的人,把包包放好之后,朱珠就直接拿起了笤帚开始打扫办公室。
作为一个新人,一个实习生,,虽然没有人说这些要朱珠去做,但是朱珠却十分明白,新人就要有新人的自觉,像是打扫卫生质量的活,虽然每天做有点麻烦,但是,你去做的话,自然也会被人看在眼里。
朱珠对尚悦的这份工作十分的满意,工作的环境好,同事们也很友善,还是一份自己很喜欢的工作,自己不想要放弃,想要能够毕业之后也能继续留在尚悦工作。
而想要留在尚悦工作,自己就要珍惜现在在尚悦工作的时间,要好好的表现。
“朱珠,我也来帮忙吧!”
朱珠拿着扫帚才扫了一小半,手里的扫帚就被人给拿走了,却是笑的一脸阳光的苏念。
扬了扬手中的扫帚,苏念笑盈盈的说到,“这些事情就交给我们男生来做吧!女孩子还是不要做这些粗重活的好。”
“这,这怎么好意思……”
朱珠看着苏念手中的扫帚,有点不好意思让苏念扫地的说,真的是无法想象,像是苏念这样满身眼光的帅哥,却要拿着笤帚在尘土飞扬中扫地是个什么样的场面。
“放心啦,这些都是小意思,要不,朱珠你拿着抹布去擦擦桌子,大家也都快来了,咱们配合着,也能快点不是!”
苏念都这么说了,朱珠自然是不会再说不了,勤快的拿起抹布把每张桌子都擦得干干净净之后,还不忘再把茶水间的茶壶和水杯都擦洗的干干净净的。
做完了这些,办公室里面的人也陆陆续续的都来了。
而朱珠的顶头上司,叶少红,也踩着高跟鞋,哒哒哒的来了。
“红姐早啊!今天打扮的好漂亮啊!”
今天的叶少红明显是有精心的打扮过的,一件简约而不简单的白衬衫,配上一条黑白条纹的短裙,踩着一双~乳白色的高跟鞋,职场丽人的风姿迎面而来。
“朱珠也早!”叶少红显然今天心情不~错,“又再打扫卫生了?好勤快啊!”
朱珠这孩子专业水平上十分不~错,平时写出来的稿子形象而生动,连自己这个老编辑看了朱珠的稿子,也会被她所描述的美食吸引,简直不像是一个新来的编辑实习生,倒像是在这个行业工作了好多年一样似得。
而且,让叶少红喜欢的是,朱珠不但水平够,人也够勤快,平时总是早早的来给大家打扫卫生,虽然不是多大的事情,但是,坚持下来,也十分的不容易,而且,还不自己邀功,就那么默默的做,显然是个沉得下心的人。
这一点,在叶少红看来,才是最重要的,不然,一个心容易浮躁的人,在这个行业肯定是做不长久的。
前段时间和主编王林聊天的时候,叶少红就和王林透露过,如果朱珠能一直这样保持的话,等到她毕业的时候,就正式招她进尚悦,着重培养一下。
“嘿嘿,我也就是擦擦桌子,实际上重活都是苏念在做呢!”朱珠给叶少红递过一杯冲好的咖啡。
这段时间,朱珠也摸清了一些叶少红的规律,早上来了之后,肯定是要先喝上一杯热咖啡的,所以,刚刚擦洗过茶水间之后,朱珠就主动给叶少红冲了被咖啡。
“嗯,味道不~错,糖奶都正合我的口味!”叶少红尝了一口,微笑着点点头,朱珠的确是有心了,“看在你这么勤快的份上,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未完待续)